治理“逢节必涨”还须监管“逢涨必究”

2019年01月23日 09:47   来源:东方网   张西流

  春节临近,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22日表示,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切实加强春节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保持重要商品市场和价格总体稳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要严厉打击操纵市场价格、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1月22日中国新闻网)

  此前据媒体报道,随着新春佳节的临近,租车公司的租金也开始趁火打“节”了。在杭州,神州租车软件显示,春节期间租车的价格接近于日常价格的4倍,令人咋舌。然而,春节期间,趁火打“节”的何止租车价格上涨?以往,每逢新春佳节,与百姓生活休戚相关的商品,如交通、旅游等产品,特别是节令食品,全国各地是“涨”声一片,折射出了商品及服务价格“逢节必涨”乱象。如此语境下,发改委要求春节期间严打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规行为,具有一定的震慑作用。

  不可否认,出租车租金暴涨,仅是全国春节涨价“大合唱”中的一个“和声”罢了,绝非是“独唱”。究其原因,其一,公众最看重春节等传统节日,将积蓄了一年的购买力尽情释放,造成部分商品因紧俏而“物以稀为贵”;其二,商家掌握了人们在节日大量囤积商品的消费习惯,于是对部分必需品进行货源紧缺的炒作,剌激人们疯狂抢购,商家则趁机哄抬物价;其三,节日期间,物价、工商等相关部门放松了监管力度,致使涨价之风有恃无恐。

  可见,节日商品涨价的惯例,也是消费市场的一种怪象,必须予以遏制。打破商品及服务“逢节必涨”的惯例,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广大消费者要坚决摒弃在节日期间大量囤积商品的错误消费习惯,实行理性消费,不给少数不良商家提供哄抬物价的可趁之机;另一方面,节日期间,物价、工商部门对商品市场及服务行业的监管,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并对违规涨价行为进行从重从快查处,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换言之,治理“逢节必涨”,还须监管“逢涨必究”。必须正视的是,在物价高企的当下,广大消费者的购买力显得比较脆弱。因此,有关部门必须做好“逢节不休”的制度安排,加强对春节市场的日常巡查和监管,严厉打击操纵市场价格、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商品供给部门及个人,应担当起社会责任,情系民生,在恪守春节商品不涨价的前提下,多向人民群众提供价廉物美的商品,让人们过好每一个幸福快乐的春节。此外,有必要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勤俭节约过节日,理性消费,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到生产和创业上,蓄势发力,开创更加美好的明天。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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