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促销活动,多少“群众演员”成了老戏骨?

2017年12月20日 16:15   来源:东方网   郝雪梅

  在奉化桃源酒店的保健器材推销会上,主持人手拿器械一一讲解。讲解完后,主持人称,现场已经有人体验过这些器材了。话音刚落,台下就有好几名观众站了起来,对那些器材赞赏有加,都说使用后效果明显。原来这些人都是活动主办方聘请的“群众演员”。此前一个星期,有人在兼职群里发布信息:“充场人员,工资50元,地点奉化,有车接送,自带电脑。”(12月19日《宁波晚报》)

  为了领取50元“演出费”,“群众演员”失去道德底线,为骗子充当助手。这些人既不相信产品质量,也没有使用过这类产品,只是在“参加演出”赚取利益。今天说,某某按摩器可好了。明天说,某某保健品可长寿。后天说,自己吃了某某食品“爬楼不气喘了”。从这个推销现场跑到那个推销现场,从那个推销现场又跑到这个推销现场,他们俨然成了老戏骨,什么都会演,什么都能演。

  这样的“热闹场景”,这样的“促销火热”,这样的“现身说法”,我们是何等熟悉?推销会上,主持人刚向台下观众询问产品使用效果,台下就站起来三五个人;会场上,主持人提问,刚念完题目,台下四五名观众的右手就已高高举起;周末的展会现场,摊位前总是轮番围着两三个人,兴致盎然地搭讪咨询。

  有了“群众演员”的口若悬河,有了“群众演员”的精彩演出,现场观众激情被点燃,疯狂参与,疯狂抢购。这个过程中,首先需要反思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的“智商余额”是不是不足了。无论参与什么样的促销活动,都应该多些理智,都应该多些思考,而不是人云亦云,而不是不假思索。在这个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商业时代,最好的保护,是提升识别骗局能力。“群众演员”表演再精彩,也不过是一场演出,是演出就有破绽。我们要有自己的主心骨,而不是被“群众演员”牵着鼻子走,把我们送上骗局高潮。

  但是,只有消费者的理智也还是不够的。必须要追问一个问题:商业促销活动中的“群众演员”该当何罪?如果只是一场普通的商品促销,不涉及欺骗的行为,销售的商品没有质量问题,这个时候“群众演员”的罪过虽然不大,却一定要受到道德谴责,毕竟这种表演不是冠冕堂皇的。

  假如说,所谓的促销活动是一场骗局的话,销售的商品是假冒伪劣商品,甚至是各种神药的话,这样的“群众演员”就已经涉嫌犯罪了。帮助不法人员欺骗百姓的行为不能纵容。

  年底到了,促销多了,“群众演员”又忙了。希望有关部门严惩商业促销活动中的“群众演员”,还给市场清风明月。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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