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去网吧不属贫困”何以受认同?

2017年08月31日 15:43   来源:羊城晚报   司马童

  近日,陕西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根据办法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哪些人不能认定为贫困生?规定中专门列出一条,在外租房、经常出入网吧者不得纳入贫困学生之列。(8月30日华商报)

  现实语境下,凡有利益可争的地方,往往容易滋生投机取巧甚而弄虚作假。同样,近些年来,关于高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疏漏与猫腻,也时常成为舆情关注的热点话题。而这一次,听闻陕西省定出“常去网吧不属贫困”的特殊规矩后,网络之上、跟帖之中,却颇多认同和赞赏之声,可见这确凿是一条“接地气”的认定标准。

  “常去网吧不属贫困”何以受认同?

  首先一点,这一新规可谓“以小见大,窥斑知豹”。诚如不少网友所言,上网虽然不是什么奢侈品,但若一个家境困难的大学生,放着校园里的免费机房不用,却偏要经常花费几元一小时到营业性网吧去“学习”,这样的借口实难让人相信;而既然你的心思不是真正放在学习上,当然应当把贫困生资格让给更需要的人了。

  其次,较之让申请贫困生补助者当众诉苦、相互比惨的煽情做法,把“常去网吧”视作“露富证据”,要说也更符合认定方法上的实事求是和程序正义。早有“过来人”回忆过往的校园生活,称自己经历过的贫困生认定,既有“天花乱坠”的比惨诉苦,也有“和谐共享”的轮流坐庄……至于如何从申请者生活消费的蛛丝马迹,去判断其“假贫真富”的背后隐情,反倒鲜有公平合理的务实招数。

  再者,正所谓今时不同往日,同样的大学生常去“泡网吧”,在过去可能仅仅是一种普通消费,而现在也许就越来越接近于“享受消费”了。因为,时移世易,网吧纷纷改成了“网咖”,除了装修环境的升级换代,里面的消费内容和支付价格,也在不断地丰富多彩、水涨船高了。所以,别说把这类大学生纳入贫困生很是令人生疑,就算常去“泡吧”者原本不穷,长期如此未尝不会把生活搞得入不敷出。

  诚然,在局部地区和一定范围,于贫困生认定的方式方法上,曾经出现过不少的“奇葩规定”:诸如“用手提电脑不属贫困”,又如“穿高档衣服鞋子不属贫困”,或如“食堂就餐一次超过8元不属贫困”等等。归根结底,这些看似细化和公允的过滤手段,之所以成了人们冷嘲热讽的挖苦话柄,关键是“拍拍脑袋”,还自诩为“锦囊妙计”,都没有从还原本真、反映实质的思维,去找到和体现衡量贫困的“最大公约数”。

  在贫困大学生的认定上,把“常去网吧”和“在外租房”相提并论,这是需要通过深入调查和广泛认证,才能底气十足地推上台面。而社会公众对此新规的频频颔首,则也很好地映衬出,无论什么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唯有“接地气”,才有“高人气”。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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