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成本: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2017年08月29日 09:29   来源:解放日报   何立胜

  降成本,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降成本尤其是降低体制性交易成本,我国经济显现出更多活力。

  第一,啃“硬骨头”、削手中之“权”,以审批发证制度改革为抓手,降低管制成本。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各部门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达到618项,比例超过40%;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28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彻底终结;中央政府层面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削减比例累计接近90%。同时,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中的87%改为后置审批或取消,外商投资项目95%以上已由核准改为备案管理。此外,大幅度清理规范资格许可证认定事项。仅2016年,就清理规范192项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20项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

  事实证明,通过大幅削减和清理规范这些“不合理”“没必要”的事项,直接降低了企业设立、经营、投资的成本。现在,每天逾万家企业在全国各地诞生,各类市场主体比2012年底增加了60%以上。更关键的是,它进一步厘清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创造性,有效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

  第二,扭“牛鼻子”、去手中之“利”,减税降费,削减体制性成本。

  实施有效的减税。从2016年全面推广“营改增”以来,不仅消除了试点服务业企业的重复征税,而且消除了试点企业与下游企业之间的重复征税,避免产业链重复征税,减轻产业链税收负担。全面试点一年来,减税近7000亿元。

  取消或调整政府性基金,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例如,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在扩大免征范围的同时,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专家估算,仅这两项基金取消后,降费减负的力度就超过400亿元。此外,从2017年起,一般不再新设政府性基金项目,保留的全部进入目录清单,公开预决算,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减少乃至取消行政性事业收费。2013年以来,中央和省级政府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1100多项。初步核算,累计为企业减轻负担3万多亿元。

  第三,纵深改革、去显性成本,降低生产要素的成本。

  继续深化养老保险体系改革,降低企业人力成本。继续适当降低“五险一金”有关缴费比例,允许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将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完善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促进资源品价格改革。针对技术改造、产业升级、促进创新等,实施减税降费、加速折旧,降低企业财税成本;实施利率市场化,改进货币政策调控方式,逐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和企业财务成本;提高资金周转效率,清理地方政府的资金拖欠,清理规范各类保证金;积极推进城乡土地一体化改革,保障先进制造业用地。

  实施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稳定和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探索放开电力市场,持续深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逐步减少发用电计划,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比例,扩大电力直接交易用户范围。同时,通过市场化方式稳定降低电价,进一步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等等。

  实施网络提速降费,实现全国通关一体化。跨省大件运输许可一省办证、全国通用,减少针对物流运输企业的审批手续;异地可办理车辆年检,减少车辆无效流动;车辆超载监督管理和处罚由交通部、公安交警联合执法,防止多头罚款,等等。

  但也要看到,削减体制性成本,既是一场硬仗,也是一场持久战。

  一、削减体制性交易成本,是深化改革的关键。目前,还存在一些部门有权不想放、害怕竞争不愿放、不会监管不敢放等现象。举例来说,企业拿“照”的程序已大大简化,但“照”后的各种“证”还是太多,办理起来关卡多、时间长,导致企业成立了却无法及时开展经营。为此,有必要对各种“证”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使“一照一码”成为企业走遍天下的唯一身份证。此外,必须坚决治理认证乱象,加快推进认证机构和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尽快实现认证结果的互认通用。

  二、从上到下带头治“费”,加大清“费”力度。要实施“收费法定”,全面推开涉企“收费公示制”,向社会公布中央与地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做到“阳光收费”。要坚持依法治税,减少征税的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同时,落实好中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持续释放更大减税效应,斩断“向企业乱伸的手”,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三、以推进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切入点,提高市场准入的便利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大力推进上海等自贸试验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与经验,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为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创造条件。同时,积极推进企业准入“单一窗口”制,破解审批事项互为前置、部门之间相互“踢皮球”的怪圈。

  (作者为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务部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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