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当谨防“小红包”之害

2017年07月25日 07:30   来源:红网   刘元华

  1996年,刚刚30岁出头的廖建鸣担任湖北崇阳县金塘镇党委书记,当时他立志要干干净净做人,为解决群众疾苦而奋斗。一年后,他调任崇阳县水泥厂厂长。也正是那时,他从收受小红包开始,逐渐防线失守。据纪律审查人员介绍,2003年至2016年,廖建鸣共计收受红包礼金达230余万元。(7月24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曾立志干干净净做人的廖建鸣,很快就忘了初心、失了底线。二十年间,他从收“小红包”到“捞大钱”,即使在十八大后也不收敛、不收手,最终深陷腐败“泥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据报道,廖建鸣的蜕变之始,是从收受800元的“小红包”开始的。“红包之祸猛于虎”,一两个“红包”看似并不起眼、危害似乎也不大,但累积起来也足以使人跌入深渊。

  从已查案件来看,“小红包”已成某些人敛财的工具。“觉得自己像个收银员”的卢武福案发时,其办公室的保险柜里尚有74个红包;衡阳市委原书记李亿龙自定标准收受红包,对1万元以下的送来就收;吉林落马贪官蓝军曾拿红包向儿子炫耀:“看看,你老爸这官不白当吧!”

  其实,“小红包”并非“小意思”。一旦泛滥成灾,还有引发官场地震的可能。在市委原书记李维员的带动下,广东乐昌公款送礼成为惯例、最终爆发“红包”腐败窝案。经查,该案共有72名领导干部涉案,“红包”礼金达450多万元。其中,11人的市委班子成员9人栽在其上。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送“红包”者不是人傻、钱多,“投之以桃”是因为有所求;收者更是“心中有数”,惟有用权力“报之以李”。由此可见,打着“人情往来”旗号的收送“红包”,实质上也是一种权钱交易,不过披上遮羞布、穿上隐身衣而已。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对“红包”腐败,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严制度、抓监管、重问责,既以刮骨疗毒治“已病”,又以抓早抓小防“未病”。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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