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得起法律考验的“非遗”才能被更好传承

2017年07月07日 07:39   来源:红网   白毅鹏

  河北省赵县的杨风申是赵县五道古火会的“会头”,也是这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但没曾想到的是,他因制造这一“非遗”项目表演用的烟花被公安部门刑拘,考虑到杨风申75岁的高龄,最终法院做出从轻、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7月6日央视网)

  面对法律裁决,杨风申老人在医院老泪纵横,他本人有太多想不开。这项被传承千年的技艺,中间并未出现意外事故,而在2012年,该技艺又被确定为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每次的举办过程中,县文化馆、当地媒体、村委会都曾大力支持。而在老人眼中,既然经过省级部门的“权威认定”,那么接下来如何张扬地举办都是顺理成章、无可挑剔的,那为何最后还会犯法呢?在基层群众和老人眼里,很多分工细致、各司其职的部门,并没有太大区别,他们认为不管什么部门,反正都代表着“政府”。“政府”先确定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后来又对老人“判处”有期徒刑,这不是“出尔反尔”么?这也许是老人百思不解的真正原因。

  法律是现代文明得以确立的根基,也是现代文明矢志不渝坚守的底线。负责任地说,任何一项传统技艺,都不能逾越法律规定。因此,当古火会出现的烟火药超过15千克时,法律部门进行立案,并依据国家刑法和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作出裁判,无疑是对当地人民生命财产的负责之举,尽管其并未造成重大人员安全事故。

  不过,杨风申老人曾说到,每年开办古火会前都会有告知书,不识字的他后来才知道上边有对违禁易爆品的禁办规定,但在每次举办古火会中间,真正去制止的人却没有。如果老人在法律面前“糊涂”,那村组织、文化馆、媒体,以及发放告知书的当地乡镇政府和公安局,难道都“糊涂”了吗?最后被法律审问的只有老人,但是,以“古火会”自豪,沾了不少光的当时多方,还一度要求老人要“办得热闹”,他们是否也未尽到察患未然、及时制止的责任呢?而当地司法部门的反应看似得力,其实来得太晚太迟钝,不够敏感的背后,使老人对“古火会”的“潜在危害”迟迟未能认识。同样的,大张旗鼓赋予“古火会”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省级部门,在确定名录时,也许“太过匆忙”,只认定了其历史内容的丰富和趣味,对其弊端和潜在危害性却置之度外,才导致最后司法部门与文化部门两张纸之间的“悖论”。

  国家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进行确定时,除了伸出保护之手,还要联合国家相关法律部门,对这些传统技艺进行法律摸底,邀请专家做出综合评估与考察,检查其是否存在与现代文明基本理念相悖的部分,如果有些内容触碰到法律底线,要提早对其进行规范,“摘净”传统文化自身的“毛病”。这有利于从更长远的角度为传统技艺保驾护航,否则杨风申老人的事情还会继续上演。

  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的“交手”和“较量”再一次摆在了人们面前,年逾古稀的老人,更加重了这一特殊典型事件的悲怆感。就此个案来看,法律部门已对老人做出了减刑处理,而能否根据老人的患病情况,以及根据老人主观上并无重大犯罪故意的事实,做出“不知者无罪或者轻罪”的处理,也许还需要老人继续和法律进行周旋。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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