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尿不湿引冲突不能看作是简单的纠纷

2017年06月06日 11:14   来源:东方网   汪代华

  6月2日晚上19:11分,两名推着婴儿车的女子行至白果树街,将换下的婴儿尿不湿随手仍在地上,负责清扫这一路段的55岁的环卫工人侯兴芬看见后便上前制止。其中一女子听后不悦便将尿不湿一脚踹到街中央,并说道:“我偏不捡,你能把我怎样?”于是双方发生口角争执,随后两女子冲上前去对环卫大打出手,围观群众纷纷上前劝解此事才得以平息。经检查诊断为脑震荡,软组织受伤。(6月5日《南充晚报》)

  将换下的婴儿尿不湿随手仍在地上,这本身就是不文明不讲卫生的表现。环卫工人上前制止,这是其职责所在。女子不但不听劝阻,而且将尿不湿一脚踹到街中央:“我偏不捡,你能把我怎样?”这不仅是耍无赖的任性,而且是对环卫工的人格尊严的侮辱,也是对环卫工劳动的不尊重,是身份歧视。

  人们常常说,环卫工人是“马路天使”、“城市美容师”,他们用辛勤的汗水“宁愿一人脏,换来万人净”,使我们的市容市貌一天比一天美丽,展示了城市的良好形象。他们的劳动光荣而伟大,他们平凡而又可敬,尊重环卫工人,就是尊重自己的人格;关爱环卫工人,就是关爱我们的环境,关爱我们的家园。

  道路上乱扔尿不湿不仅是不文明不卫生,给环卫工带来清扫困难,而且因此可能会带来道路安全隐患。随便乱扔,环卫工制止,应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时道歉并将尿不湿送进垃圾箱才是正确的态度,可是这位女子不仅不认错,反而傲慢任性,竟然对环卫工大打出手。

  一块尿不湿引冲突不是简单的对错之争和民事纠纷,而是涉嫌对环卫工的身份歧视和人格侮辱和违法,把人打成脑震荡涉嫌伤害罪,应该依法追究。社会公德需要每个人的自觉遵守,需要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看不起环卫工实际上是没有素质的表现。

  不把环卫工当人看,随便什么人都把环卫工当做出气筒,动辄打骂环卫工。倚强凌弱,这不仅是对环卫工的人格侮辱,合法权益的侵犯,还涉嫌违法犯罪,不能放过,必须严惩。对于那些乱扔垃圾的人绝不能放过,城管等有关部门应该建立信用档案,把这些人记录在案,列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提高违规成本,让他们不敢乱扔垃圾,绝不能让随便欺辱环卫工和保洁员的行为现象再度发生,这才是对环卫工的劳动应有的尊重,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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