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救援不能过度依赖志愿者

2017年05月24日 09:36   来源:东方网   张西流

  在郑州,每当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保障任务时,市民总能看到郑州蓝天救援队。他们冲锋一线,抢救人民生命及财产。该救援队成立9个多月,救援和保障就达300余次。据了解,郑州蓝天救援队,是一支民间公益性团体,专门从事户外遇险救援。救援不收取任何的费用,队员们自己承担进行救援的费用。(5月23日《大河报》)

  在郑州,一群训练有素的户外运动爱好者,组成了民间公益性团体,专门从事户外遇险救援,以及大型文体活动安全保障工作,成立仅9个多月,承担救援和保障就达300余次,成为当地公共救援的有力补充。特别是,他们参与救援和保障工作,不收取任何的费用,所需成本,全部由队员自己承担,彰显了民间救援的公益本色,体现了志愿者的公德意识和责任担当。

  相比之下,一些地方的民间救援机构,以赢利为唯一目的,不仅漫天要价,有的甚至见利忘义。近年来,因公共应急救援机制缺失,所引发的道德失范事件,在各地频频重现;“挟尸要价”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最典型的例子是,长江大学大学生接力救人事件,由于当地政府在避险预防、现场救援、秩序管理等方面的严重缺失,未能给公众提供应有的庇护和救助,导致几名救人牺牲的大学生的尸体,成为了无德打捞者“挟尸要价”的筹。意外死亡,这种人间悲剧,竟然异化成某些人的生财之道;而公共救援,反而一直充当着旁观者的角色。

  近年来,地震、洪涝等自然灾害频发,火灾、溺水、户外遇险等意外事件不断,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面对险情的发生,抢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始终是第一位的,需要政府救援组织及时挺身而出,实施有效的救援。然而,在一些“逢暴必淹”的城市,被洪水围困的部分群众,却迟迟等不来政府的救援队伍。无奈之下,一些群众只得自己花钱买来船、皮划艇等交通工具,运送人和抢救物资,进行缺少专业技能的自救。可见,公共应急救援服务的严重缺位,再次沦为当今社会一个尴尬的场景。

  因此,公共救援,不能过度依赖志愿者。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法定职责,更是政府应尽的义务。尤其在有的地方遭遇洪灾、地震等突发自然灾害时,政府应及时提供必要的救援,尽力抢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应对公共应急救援上,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缺少通畅有效、保障有力的应急机制。至少,在灾害面前,公共救援应跑在民间救援和个体自救的前头。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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