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的路越窄,诚信的路越宽

2017年02月16日 07:44   来源:长沙晚报   李英锋

  2月14日,记者从最高法在浙江杭州举行的“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公众开放日活动上获悉,从2013年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截至目前,全国法院共限制615万“老赖”购买机票,222万人购买动车、高铁票。(2月15日《新京报》)  

  短短几年来,就有这么多老赖在出行方面受到了限制,彰显出失信惩戒的威力。实际上,除了出行受限,还有不少老赖在贷款、市场主体登记、企业法定代表人选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选任、经营资质获得、招投标、高档住宿、消费、办理相关业务等环节受到限制,一些公职老赖甚至受到开除、撤职、降级等处分,或者招录、晋升受到影响。失信惩戒的覆盖范围越来越大,手段越来越多,力道越来越足,效果越来越好。失信惩戒正在朝着“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一时失信,长期受限”的目标前进。

  失信惩戒的“紧箍咒”越来越紧,老赖的路自然越来越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生存难度越来越大,诚信的路也就越来越宽阔,越来越平坦。每一次、每一类的权利限制或剥夺,对于老赖而言,是惩戒、制约;对于潜在的老赖或有失信倾向的人而言,是警告、震慑;对于其他民众而言,则是教育、引导。老赖处处受限,寸步难行,得不偿失,为失信行为付出代价,承担不利的后果,体现出失信的“负面性”,体现出失信的高成本和高风险。失信惩戒是对失信行为、失信歪风的压制和打击,能够清除诚信建设的障碍,能够倒逼企业和公民自律,树立健康、积极的诚信价值观,能够提振全社会的诚信信心,营造一种良好的诚信氛围。

  目前,失信惩戒还主要来源于制度层面,来源于相关部门的合作,比如,2014年初,最高法联合中央文明办等八部门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对“老赖”实施联合惩戒,其中最有效的措施就是限制“老赖”出行。笔者以为,诚信建设是长远之计,是国家大计,国家有必要专门制定或修改法律,明确失信惩戒的措施和期限,明确失信的法律责任和后果,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明确失信惩戒的合作方式和流程。用法律完善失信惩戒的机制,整合失信惩戒的资源,理顺失信惩戒的关系,固定失信惩戒的手段,夯实失信惩戒的基础,增加失信惩戒的力度。有法可依、以法律做后盾的失信惩戒,能让民众心中有数,看清底线,有助于相关惩戒参与部门规范操作,履职尽责。如此,一定会让老赖的路变得更窄、更难走。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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