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指标”是“血荒”责任的转嫁

2016年12月29日 07:50   来源:燕赵晚报   汪昌莲

  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民沈一石向澎湃新闻反映,张家港市强制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献血,给每个单位都摊派了“献血指标”,指标完成情况还会纳入年度文明单位考核。(12月28日澎湃新闻网)

  无偿献血是一项善举,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倡导和褒扬。问题是,无偿献血遵从自愿的原则,不可强制。显然,张家港市摊派“献血指标”,并将无偿献血与文明单位考核挂钩,就是一种变相的强制,从小处讲,损害了单位和个人利益;从大处讲,是在向社会转嫁“血荒”责任。

  不可否认,“血荒”已成为全国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且在节日农民工返乡、大学放假期间表现得尤为突出。这固然凸显了农民工和大学生群体在无偿献血上对城市做出的积极贡献,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一方面,有关部门对义务献血的宣传不到位,导致许多人不愿也不敢献血;另一方面,无偿献血制度本身存在一些缺陷,在执行义务献血法中还存在一些弊端。因此,与其摊派“献血指标”,不如反思和完善献血机制。

  事实上,按照义务献血法的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在需要输血时,可以免费使用其献血量3倍的血液。问题是,受血者必须先缴纳各种费用,然后再凭借有关手续办理费用的减免,整个过程既繁琐又不便于操作,让不少人“望血兴叹”。同时,无偿献血与输血费用高昂的极大反差,也消弭了公众无偿献血的积极性。

  再有,对献血者精神和物质补偿的缺失,也是无偿献血者不踊跃的原因之一。比如,目前我国还没有因无偿献血造成人身意外伤害给予补偿和救助的法规和制度。因此,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在支持和激励无偿献血上有所作为,在给予无偿献血者精神和物质奖励的同时,对因无偿献血受到意外伤害者启动救助机制,在工作和生活上给予帮助,以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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