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拍摄“车震”背后的偷窥心理?

2016年12月27日 07:05   来源:红网   张楠之

  近日,山东巨野县微信朋友圈上传一段《一对衣衫不整男女车震被警方抓获》的视频,男女被抓现场多次央求警方:“大哥,别拍摄了。”然而,警方并未停止视频录制。网友指出,视频拍摄地为山东菏泽巨野县,拍摄视频者所属巨野公安局田桥派出所。12月23日,巨野县网信办向记者证实,视频系田桥派出所辅助治安巡查中录制,事后辅警已被开除。(12月26日中国新闻网)

  只要不是法律所明令禁止的卖淫嫖娼等行为,男女之间的性事,无论是发生在夫妻之间,还是发生在非夫妻之间,包括警方在内的任何人都无权干涉。甚至,即使是发生在已婚的非配偶之间的性行为,即婚外情,也只能是由道德去谴责,而不能由警方出面采取制止等行动。如果当事双方涉嫌重婚,也仍然属于自诉案件,即民不告官不究,不关警方什么事。

  在这一背景下,巨野县警方强行拉开面包车的车门,唯一的正当理由就是车内的人涉嫌卖淫嫖娼。但问题是,如果没有任何直接的证据,对于一辆停在田间小公路上的关着门的面包车,警方如何判断车里的人正在卖淫嫖娼?显然很难。因为,即使车辆在震动,有“车震”之嫌,你也无法判断其中的人是否就是在“车震”,而“车震”本身并不违法。而且,在盘查之前,你也无法确定车里的人是情侣或夫妻,还是正在交易的嫖客和失足妇女。

  车辆属于私人空间,未经允许便打开他人车门,犹如擅自闯入他人家门,是对他人私人领域的粗暴干涉。如果真的认为当事人涉嫌卖淫嫖娼,警察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辅警,恐怕早就将两人控制住了,而不是慢悠悠地拍摄两人穿裤子、求情的过程。说到底,这更像是一场有计划有预谋的猎奇,猎奇的目的就是为了拍摄“车震”者的香艳画面而非执法。只是,靠偷窥他人性事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是动物性的表现,这种事,实在登不得大雅之堂,更为正人君子所不齿。

  其实,我们更好奇这件事情当时是怎么收场的。当事辅警是煞有介事地将当事人带回派出所做笔录,还是“批评教育”后予以放行,抑或是向当事人收取好处费以“绝对会给保密”?最终的结果当然是什么秘密都没给保住。涉事辅警的言而无信,倒是曝出某些基层执法人员心理上的一些小秘密——对他们而言,最大的乐趣就是打着执法的旗号折腾别人,顺便搞一些香艳的小视频回去自娱、娱人,如果觉得这么做还不过瘾,甚至还可以传上网上“与网友同乐”。

  执法的前提是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执法的正当性便无从谈起。基层执法人员如此任性,他们的领导知道吗?将他们招进执法者队伍的人知道吗?这些执法者知道什么是“法”吗?对法律如此陌生,自己便是法治环境的破坏者,能否靠他们保一方平安,实在让人担忧。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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