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诈骗2万”是个冷笑话

2016年12月09日 09:53   来源:东方网   李冰洁

  2016年12月2日,随着被告人董维旗被提起公诉,江苏省江阴市检察院办理的婚恋交友集团电信网络诈骗案审查起诉工作已接近尾声。此案是江阴市有史以来办理的最大电信网络诈骗案,查实被害人406人,遍及全国20多个省份,涉案金额36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13名。诈骗公司规定,每个被害人最多只能骗2万元,骗多了怕人家报警。(12月8日《检察日报》)

  诈骗分子貌似聪明,实则抱着侥幸心理,自设一个诈骗“安全线”,自认为不超过“安全线”就安全无虞,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因为,任何违法行为始终是在走钢丝,违法者迟早被抓住,是不可避免的结局,诈骗团伙自设“2万元”的“诈骗上限”,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我安慰。

  不过,这也提醒受害者,不论诈骗多少,及时报警,对诈骗分子是一种极大的威慑。回过头来说,诈骗分子设定“最多诈骗2万元”行业“规则”,也作为了一翻考量:在诈骗分子来看,2万元并不多,与此同时,报警处理,由于数额不大,又没有闹出人命来,警方未必会立案,或者即使立案了,也未必会认真查办,于是诈骗分子认为“2万元”是“安全线”。

  就此而论,这不仅对受害当事人提了一个醒,不因为被诈骗的钱少不报警,纵容了诈骗分子,更对少数公安民警在其位不谋其政,对民众报警被诈骗的问题爱理不理、推诿、敷衍塞责,或者不及时受理,或者嫌被诈骗的金额小而不认真查办,不只是对报警人的极端不负责,也是对诈骗分子的纵容,并成为诈骗分子疯狂作案的“避风港”,这无疑是一个“冷笑话”——对少数执法民警不作为、慢作为、选择性作为的反讽。

  面对来自诈骗分子炮制的“冷笑话”,不能只是嘲笑诈骗分子“太天真”,更要反思有的民警执法态度、执法责任等问题,对于少数执法民警不作为、慢作为、选择性破案的真问题,要理顺责任,以制度形式要求公安民警认真对待每起诈骗案,不能根据诈骗金额多寡来决定是立案受理,否则,不能有效保障群众的财产安全,不只是民众有意见,还会间接成为诈骗分子的“帮手”,实在汗颜。

  为了防止公安民警怠慢诈骗案,或者说为了敦促公安民警认真对待每起诈骗案,还要建立问责制度,即民众报案后,民警以种种理由推辞,导致案件没有及时受理,诈骗分子逍遥法外,必须以失职渎职错误问责,倒逼公安民警严阵以待对待侵财性诈骗案,不给诈骗分子以任何机会,摧毁诈骗分子的心理防线,迫使诈骗分子改邪归正。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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