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地方债管理新规出台 “寅吃卯粮”该结束了

2016年11月17日 14:02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1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根据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情况,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划分为四个等级,实行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必要时依法实施地方政府财政重整计划。《预案》明确,地方政府对其举借的债务负有偿还责任,中央实行不救助原则,省级政府对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省以下地方各级政府按照属地原则各负其责。省级政府应当将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处置纳入政绩考核范围。

  对地方债风险不可掉以轻心

  虽说地方政府整体负债率不高,但是政府债务是关系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变量。局部地区偿债能力弱化、个别地区风险超过警戒线、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现象时有发生、一些PPP项目存在不规范现象。这些问题不容小觑。再加上一些地方政府借债只铺摊子不管还,过分依赖卖地还账,助推高价高企,增加征地、拆迁矛盾,造成国有资产缩水甚至流失。地方债务风险特别是存量债务风险不可掉以轻心。如果不对地方举债行为进行限制,明确举债和偿债的责任划分,将会给地方政府信用与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详细

  不能不说,在一些地方官员中有种模糊认识,因为指望中央托底,才会不顾忌实际实力而盲目举债,导致债台高筑。此次预案明确中央实行不救助原则,进一步厘清了中央和地方的权责,就是各负其责,自负其责。无疑可唤醒地方官员自我担当的意识。【详细

  《预案》是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关键政策储备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务为16万亿元。债务率即年末债务余额与当年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为89.2%,低于国际通行的警戒线。尽管风险总体可控,但存在局部风险隐患,需引起重视。《预案》堪称一大警示信号。对当下地方债务风险过高的一种预警,也是一种预处置热身。这一未雨绸缪的制度性安排是落实预算法规定、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力举措,是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关键政策储备。【详细

  事实上,从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来看,各种风险也必须有对应的应急机制。更何况地方债风险涉及面广,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带来严重的财政金融危机乃至社会危机。从制度上入手,或防范于未然,或从苗头上予以积极的应对,或依风险的严重性准备相应的对策,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地方债风险所带来的损失。有地方债,就有可能无法正常还本付息的风险。要彻底地消灭风险,是做不到的。所能做的就是,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准备应急处置预案,打有准备的仗。

  有效的《预案》,必须有很强的针对性。《预案》的规定特别适合中国当前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实际情况。这些规定的依据是预算法、担保法、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体现了地方债管理中的法治精神。【详细

  地方债风险管控要有“问题导向”

  中央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不仅要划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级,而且要把地方政府举债纳入法制轨道。通过法律制度的力量,对地方政府举债比例、限额进行科学界定,并提高法律制度执行力,治理部分地方过度负债。防止地方政府旧债未还又添新债,并树立清偿旧债也是政绩的执政理念。更重要的是,要完善政绩评价机制,前移监管关口,给地方政府盲目举债套上法律“紧箍咒”,让官员不敢随意负债铺摊子、上项目。【详细

  作为财政政策效应的组成部分,能否管好地方债,要看潜在风险是否趋于化解,地方举债行为是否规范,同时更要看财政政策是否得以优化。地方债局部风险隐患的生成,本质上源于过去发生风险事件有中央财政兜底的思维惯性,源于地方政府作为责任主体难以确定,源于央地财政体系还未完全理顺,这也正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主要难点和关键所在。财政制度的优化,是化解地方债风险离不开的前提。

  从这个角度说,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不能停留在倒逼地方政府提高债务风险预警意识这一步,而要真正把握住问题导向,瞄准核心问题,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驰而不息,久久为功,通过持续不断的制度建设,让地方在举债机制上少一些不科学的行政化意志,多一些法律制度的遵循;少走一些无序举债的老路,多做一些改善投资环境、政商环境的创举;少一些急功近利的政绩需求,多一些长期建设理念。如此,地方债管理新规的政策效应才能最大化,地方债风险管控才能有的放矢地做到管得住、管得好。【详细

  微言大义:

  @摄影师老董:古代的官员从地方上走了都会留下亏空,要下任去填。

  @dogdas:既要做出成绩,又不能借钱,这不矛盾吗?

  @Richemond:地方适当举债有利于经济发展,但是根本无法偿还的举债就不是为经济发展了,而是为面子、为政绩、为腐败。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日积月累的地方债风险,就像一座高悬的堰塞湖,虽然目前看似安全,但却潜藏着巨大的破坏能量。地方债管理新规近日发布,可谓正当其时,有助于从制度上筑牢防范风险的堤坝。特别是《预案》明确,中央对地方债实行不救助原则,更是彰显了“壮士断腕”般的治理决心。地方政府对此必须有清醒认识,切勿再对中央兜底还债抱有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寅吃卯粮”的现象该彻底结束了。

  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责任编辑:邓浩)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