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错不纠 法治堪忧(图)

2016年11月11日 07:34   来源:燕赵晚报   

图/闽汝明

  活了58个年头,仲伟兵头一次遇上这样的“乌龙”——他从没打过官司,却在2年前被法院执行局扣划了近3万元钱。他托人到法院反映情况,却被告知要等当年该案的“原告”前来指认。这一等,就是5个多月。11月3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仲超告诉澎湃新闻,之所以拖了近半年还没有解决此事,是因为申请人黄玉雷官司缠身,不敢来法院,“我们一直在做他工作。”(11月10日澎湃新闻网)

  法院办案要注重人证物证,不能凭一个人的一面之词来定罪。法院自己“制造”了乌龙冤案,应该立刻纠正,却要等原告指认才能纠错,这是在推诿搪塞,是渎职行为。“乌龙”冤案,责在法院,法院应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纠偏改错,让正义得到伸张。

  有道是:法院办案太草率,自摆乌龙还耍赖。纠正错案等原告,工作作风显懈怠。另有诗为证: 白拿俸禄不谋政,知错不改显任性。原告不到不改错,只因患了懒政病。

  文/樊耀文 诗/丁兴、北宁老头儿题/鹿台一卒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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