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随地便溺被捕是一堂法治课

2016年11月04日 07:18   来源:红网   乔志峰

  网传10月29日下午,两名中国游客在澳大利亚悉尼皇家植物园随地小便,被巡警制止时,因反抗被澳大利亚警方逮捕。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警署随后证实此事。11月2日,浙江国旅温州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两名涉事游客目前已回国,此事还在进一步处理中。(11月3日《新京报》)

  当众随地便溺,恐怕连小孩子也会感到“羞羞”。可这两名男子却不是小孩,一位41岁,已过不惑之年;一位66岁高龄,更是已过花甲、直奔古稀。年纪不小、胡子一大把了,光天化日、众目睽睽,却还要在植物园这样的公共场所对着一棵树悍然放水,其心理素质显然强大到了一定的程度。不知他二人是否已为人父,甚至有了孙子、孙女?他们就不怕自己的“言传身教”吓到了小朋友?

  对此类“丢人丢到国外”的奇葩事儿,常有人感叹:这些人在国内“嘚瑟”惯了,到国外也“不收敛、不收手”,不惜展示自己的无知、无畏,往国人脸上抹黑。这当然只是猜测,涉事游客在国内有何表现,我们没有看到,无法确定。但毫无疑问的是,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随地便溺都不是文明人该有的行为;不管是“丢人丢到国外”,还是“在国内恶心自己人”,都必须坚决摒弃。

  有一点想必很多人都承认,对某些不文明行为,国外的管理和处罚力度要比国内大得多,至少不会视若无睹。以随地便溺为例,澳大利亚的一些州,对在公共场合随地大小便都有相应的法律来约束,比如昆州违法法案第七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共场合小便最高罚款220澳币,约等于1140元人民币。其实何止国外,香港也有规定:任何正在照顾或看管一名12岁以下儿童的人,不得在没有合理因由下,准许该儿童在公共场所大小便。而反观大陆,对此却并无相应规定。

  我们经常说要“入乡随俗”,某些人不要以为在国内随地便溺顶多被批评一下、不会有什么损失,就想当然地将恶习带到国外,否则可能真会“吃不了兜着走”。至于面对警察干预制止试图逃跑甚至反抗,更是将自己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即使遭到伤害也不受法律保护。类似的反面教材,不仅给更多的人上了一堂素质课,更是上了一堂法治课。相对于道德自律,法治他律或许效果更好,更能让部分人自觉起来。不可随处小便、小处不可随便,对此类痼疾出台法规进行明确,或确有必要。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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