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管理自己的体育场何错之有?

2016年11月03日 07:22   来源:红网   卜新国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上海理工大学体育场收费事件”,该校体育场只在特定时间段向社会公众开放,而且部分时段收费,校外人员持预付费卡进入操场,每小时15元。一时间,大学体育设施应不应该对外开放、应该如何开放,成为网上热议的话题。(11月2日澎湃新闻网)

  复旦大学历史系教授、上海群众文化学会副会长顾晓鸣认为,公共资源的性质判定和是否有偿使用,是一个重要命题,但目前尚缺制度性的安排。所以,学校体育场是否属于公共资源,是否应该完全免费对社会开放,本身就没有法定要求。但上海理工大学此次对校外人员使用操场的乱象进行规范管理,却在很多人眼中成了唯利是图、不仁不义之举,则实在有些冤枉,种种过激的评价和指责也有失偏颇,有些吹毛求疵。

  如果说学校此举是逃避责任害怕麻烦,那不闻不问、听之任之就是不怕麻烦了吗?那样是省却了很多麻烦,但校外人员构成复杂,谁能保证所有的锻炼人员都能洁身自好、遵守公德?那样,师生员工的正当利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势必受到影响,到时候反而会给自己、给别人带来更多的麻烦。

  如果说向社会提供操场是学校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那学校是否有正常管理和操场维护的权力呢?而且学校之前也不是没有履行义务,出台如此规定也并非要抛弃义务。

  如果说正常收费是借机敛财,那校外人员进场锻炼所产生的管理成本难道就理所当然地应该由学校全额“埋单”吗?不能因为自己贪小便宜的欲望没有满足,就利用道德舆论强行要求学校提供免费服务,毕竟学校不是社会福利机构。况且适当收费不是为了盈利,而是利用经济杠杆防止人员拥堵,降低运营成本。

  如果大学体育场要毫无条件地对外免费开放,那是否也要让中小学同样如此呢?那样的话,危险分子进入校园实施的伤害事件恐怕不会减少,只会增加。

  即使学校体育场是社会资源,它也首先是学校资源。事实上,学校规范体育场的使用既是为了学校利益,也是为了保证其他校外人员更好地享受便捷、安全的锻炼资源和锻炼环境。否则,一旦发生意外伤害或安全事故,到时候学校反而可能会成为众矢之的而担不起责任了。

  无论哪一方,学会从对方的角度设身处地地进行换位思考,或许就不会有如此多的义愤填膺了。因此,广泛听取学校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充分考虑双方的现实需求,通过法律的层面上的科学合理规定以实现互利共赢,才是良策,而不能一味地限制或一味地苛责。

  文/卜新国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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