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买菜教师的通报就撤销了事?

2016年10月28日 08:43   来源:羊城晚报   □阅尽

  时下,做个公职人员也真是不易。瞧,福建宁化县的几位小学老师在街边档买点菜,竟被全县通报。近日,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抨击声如潮。好在,舆论汹涌中,事件急速反转。昨日,宁化县直机关工委撤销了该通报。

  照理,知错就改,世上谁曾不犯错,改正就好,喧闹也就随之平息。但此事似乎并没这么简单,看看网友的跟帖留言,就知道人们内心的不忿并未消解。

  “随随便便通报,又随随便便撤销,政府机关做事也太随意了吧”;

  “连个道歉都没有,对老百姓太不诚恳”;

  “为什么没人对行政行为负责呢?难道行政机构可以为所欲为朝令夕改?”

  显然,通报虽已撤销,但事件对党政形象的负面影响仍在扩散,而且,若不能真正认识事情究竟错在哪里,症结何在,所谓“举一反三”也就成了空话、套话、废话,不定何时类似“低级错误”剧情又会重演。

  事实上,宁化的通报并非只针对教师,而是面向所有公职人员,只因网友曝料信息不全,令舆论聚焦到“老师受欺”上。据称,为了加强城市管理,当地出台了多个文件,要求公职人员带头遵守相关行为规范。此次通报涉及11人,其中4位老师。通报中,9人是因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还有违规停车等。

  规范公职人员行为,要求其为市民做表率,初衷没错。但以“红头文件”大张旗鼓通报在占道经营摊档买菜行为,其荒唐乖谬则显而易见。到市场购物,公职人员也是普通消费者,“占道经营”即便成立,亦应首先查处经营者的违规,甚至问责工商、城管部门的失职。让消费者甄别经营者是否合规合法,可谓职责错乱,本末倒置。况乎,假若市政配套不全,街边菜摊亦可解民众生活之需,有必要如此小题大做吗?

  此前不久,山西屯留一中部分教师在学校放假后自费聚餐,结果也被当地纪委以工作日聚餐饮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由,进行了通报批评。此事引发轩然大波,最终也是撤销通报。而“通报买菜”显然比前者更奇葩,其造成的社会观感也更刺目、更震撼,小了说是工作方式欠妥,简单粗暴,往大说则是权力越位,公权滥用。

  显然,公职人员到哪儿买菜是私域行为,即便要求其到合规市场购物,也只可提倡而不能以公权力强求,若再以“违规”为名通报全县,便形同瞎折腾的闹剧,更涉嫌对个人权利的侵犯。

  这正是问题的要害所在。现实中许多人都以为公权力的触觉可以漫无边界,可以什么都管,“红头文件”什么都能去介入,去约束干预,殊不知公域与私域、公权与私权有明显界线。而且,分清两者的界线既是社会秩序稳定的基础,也是公权力有效行使的保证。即便公职人员,涉及其个人权利时,公权也不可随意侵犯和剥夺。

  当权力被滥用时,有时候可能会比不作为更可怕。法治社会,公权力恣意妄为无疑自毁“长城”。如果公权行使者以一种病态、畸形,乃至小丑般的作为呈现于公众面前,那么公权力难免会出现威风扫地的情形。

  (作者是本报首席评论员)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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