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急着否定“律师进驻执法队”

2016年10月17日 07:26   来源:红网   

  ——本文系红网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2014年7月,深圳市开始试点“律师驻队、随队执法”,第二年9月全面推行。请律师进驻执法队,即执法队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由律师事务所派出专业律师常驻执法队,为执法队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开展普法教育,监督和规范执法,推进和落实处罚,协调部门配合等。一年多时间,一直以来城市管理领域内处于上升趋势的暴力抗法事件,在2014年至2015年刹车扭转、掉头向下。(10月14日《人民日报》)。

  “城管难题”是当下我国社会治理中一个突出问题,经常有城管和小贩的各种“斗智斗勇”事件出现,甚至不乏“城管群殴商贩”“小贩打伤刺死城管”等“上头条”的恶性事件发生。城管有其工作职责,小贩亦有生活的无奈,屡见不鲜的冲突背后,是这两个群体难以调和的矛盾。每每发生这些事,舆论一般就齐刷刷地倒向弱势力群体,导致城管成为众矢之的,为了缓和这种对立局面,各地城管也是绞尽脑汁,甚至出现“眼神劝阻的无奈”“下跪执法的矮化”等策略,但即使如此,摊贩并不买账,而舆论也常常视之为“作秀”。

  在这种情况下,得改革风气之先的深圳试点并逐步推广“律师驻队”工作模式,将法律思维贯穿于执法过程的探索无疑开了一个好头。应该看到,这种模式被公开报道后,也不乏质疑声,这些质疑的理由不外乎两点:一是这些律师是由城管执法局聘请的,在小商贩眼里难免是和城管们“一伙的”,很容易站在执法者的立场上说话;二是“律师驻队”并非治本之策,只要城管的素质上不去、城市治理的成本下不来,就并不能起到长久的法治效果,因而这种城管与摊贩的纠葛还是根本无解。

  应该说,这些质疑声并非毫无道理,这也启迪有关部门在推进这一模式时要注重政策衔接,比如对律师的执业进行严格的约束和监管,确保律师做到公正客观,此外,也当承认,城市治理是个系统性工程,单靠律师的介入,也难以毕其功于一役。

  一段时期以来,对于任何社会问题,一旦被扣上社会制度的原因,似乎就没有办法解决,只能“等待时间”。很多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的确在于各式各样的体制性弊端。但这绝不意味着,在问题面前人们除了叹气,除了感慨,并没有第三种选择,但凡在法律范围内的,一切可行性探索和创新,都应当值得被支持被鼓励,须知很多事情并非是一步到位地得到妥善处理,而是在一点一滴的进步中完善的。

  带上律师执法,这个的执法方式最重要的就是传递了一种“监督”和“法律介入”的理念,有了法律的武器,有法律作为双方缓冲矛盾的中间地带,城管执法就是正常的履职行为。同样,摊贩的有关权益就有可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法律的作用就会得到彰显。

  要确保城管文明执法,既要让流动商贩和占道经营等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又要消除城管与商贩之间由对抗而频频发生的暴力冲突现象,这是当下城市治理的一道现实难题,虽然目前还没有最完美的答案,但是公众应当相信,在第三方坚持公正客观的前提下,这种“律师驻队”工作模式值得肯定,因为它背后的法治力量足以直射社会的每个角落,抵达每个人的心间。

  文/张璐(兰州大学)

(责任编辑:范戴芫)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