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电脑不贫困”不该如此教条

2016年09月22日 15:25   来源:光明网   刘建国

  22岁的小刘是西安思源学院大四学生,今年他在陕北老家进行贫困生建档立卡登记后,按照规定可申请6000元助学金生活补助。但暑假他持《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在村子里盖章后,回到学校审批时,却被学校以“购买笔记本电脑不算贫困生”为由,不给发补助款。(9月21日《华商报》)

  家庭经济条件确实不理想,但却因为购买了笔记本电脑,就被取消了“贫困生”资格,如此的结果必然会让小刘感到委屈。既然是补助款,就应该确保每分钱用在刀刃上,让贫困生获得必要的资助,而不该资助给家庭条件富裕的学生。值得追问的是,电脑是否应该被视作评定贫困生的理由呢?评定贫困生的标准是否过于教条和僵化呢?

  既然是扶持贫困学生,就应该做到精准对口,避免贫困救助金被挪作他用,甚至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从这个方面来说,西安思源学院取消小刘贫困生资格的依据,正是基于该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其中,该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购买或长期租用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表面上来看,该规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其将贫困生的资格和标准,进行了详细具体的限定,避免出现混淆模糊情形。不过,该规定面前,却明显具有教条化的倾向,忽略了贫困生的具体情形,完全曲解和混淆了贫困生的本义。

  现实中,类似的情形在一些高校都曾经出现过,对于贫困生的评定,也引发了不同的声音。当前,在贫困生评定过程中,更多的依赖于各种规章、办法等等,具有“一刀切”的属性。然而,这种做法的背后,相关规定缺乏动态性的完善和跟进,虽然便于操作,但却无法涵盖所有应受贫困资助的情形。不可否认,对于校方来说,依赖于具体的文件规定,既省时又省力,不用进行多方面走访、调查。不过,当规定无法与时俱进,而且缺乏具体情形下的考量,则有可能剥夺贫困生的应得利益。

  正因为如此,一些高校对学生的饭卡消费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假如在校消费较少,则视为评定贫困生的一个重要因素。如此做法,也为高校管理者提了个醒,那就是贫困生的评定,不应该过于教条。对于高校来说,一方面应该强化自身责任,对学生资助救济规定进行完善和创新,构建调研、跟踪制度,覆盖贫困学生家庭、政府社区等等,实现动态、无缝隙的监管。另一方面,则有必要,将贫困生的贫困信息与诚信体系挂钩,一旦出现弄虚作假等情形,给予严厉的失信惩戒。

  总而言之,“买电脑不贫困”的结论面前,显然缺乏充分的说服力,更表明了当前的贫困生评定存在短板和不足。那么,面对贫困学生,不应该片面依赖于某个因素的考量,而是应该在保障学生隐私的基础上,完善人性化监管思路。唯有如此,才能让贫困生享受到更多的关爱和照顾。(刘建国)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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