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开发票"大米变汽油" 国企也不能玩这种"把戏"

2016年07月29日 10:47   来源:四川新闻网   祖长云

  近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官方微博称,中石油加油站便利店开发票“大米变汽油”,据媒体报道称,中石油加油站昆仑好客便利店存在着“购买非油商品,开具汽柴油发票”的现象,这种乱开发票的乱象已多次发生。中石油也对此发出声明: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对所属加油站发票管理进行全面排查,并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立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7月27日 中新网)

  笔者看到这条新闻时,感慨之余更多的是对违法违规者的无知感到无奈。首先我们先对整个事件做一分析:柴油属于消费税的范畴,它既征消费税,也征收增值税。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是17%的税率,普通发票则是4%的税率。微博中所谓的“大米”也就代指了便利商品,小便利商品的税点一般也就3%。乱开柴油发票,造成的“大米变汽油”的恶果,对中石油企业而言:不仅仅会因无端缴税而造成经济损失,这种行为也会使监管体制和运行体制遭到破坏,对整个企业的管理都会造成恶劣影响。中石油作为国内知名央企,世界500强,爆出的任何细微的丑闻都有可能引发蝴蝶效应,其恶果不堪设想……换言之对昆仑好客便利店而言,自己经营卖货,开出中石油发票,让中石油代缴税款,表面看似是一种精明的经营手段,实质而言是变相逃税的违法行为!不管是便利店老板,还是中石油北京地区该加油站提供发票的相关人员,都应依法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们不明白这种事情的发生,是相关人等不懂法还是以身试法,但不管怎么样就变相逃税这点来说,相关人等都将受到法律惩罚。针对媒体反映的问题,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公司表示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对所属加油站发票管理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对开具发票的纪律按规定进一步明确要求;三是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四是立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对此,笔者很欣慰,相信此做法也在大家的意料之中。

  不管是泱泱国企还是个体私营,笔者认为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都应该合法合规,切莫投机取巧,切莫以身试法,更不能“富贵险中求”…因为法律法规是即是权威要求又是相应保证,请相信他的公平和公正,也请相信违法经营根本成功不了,而且,还未为此付出惨痛的代价。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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