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切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

2016年07月29日 07:24   来源: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评论员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近日正式发布。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只有充分有效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广大司法人员才能做到敢于担当、不徇私情,始终忠实法律、公正司法,维护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规定》的出台,使得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制度保障更加坚实、严密,有利于确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过去,司法人员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过程中,往往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干扰。尤其是工作在一线的法官、检察官,有些时候面临的压力很大,甚至连人身安全都会受到威胁。司法人员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受到过多干扰,无论对于司法人员的个人命运,还是实现司法公正,都会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出现这样的情况,原因比较复杂,单靠司法人员个人之力去抵御外部干扰并不现实,必须要为司法人员构筑制度防火墙,通过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为司法人员打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让他们能够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没有后顾之忧。

  纵观《规定》的内容,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坚持问题导向,《规定》绝不回避问题,而是着眼于化解问题,有效排除司法活动的阻力干扰。比如扩大了干预司法活动记录、责任追究制度的适用范围,对调离、辞退法官、检察官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理处分的事由、程序作了具体规定等。注意与现行法律、规定相衔接,《规定》坚持依法改革,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细化履职保护措施,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规定》把司法人员履行司法职责的错案责任追究与党纪责任、一般性违反司法纪律责任追究进行了区分并适用了不同的追责程序。注重与相关改革相协调,《规定》与《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中的精神一脉相承,互相衔接、补充、配套,共同构成保护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坚实制度保障。

  总体来看,《规定》所构筑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制度体系,充分考虑到了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和问题,从完善排除阻力干扰的制度、规范考评考核和责任追究、保障履职安全、落实司法人员依法履职的社会保障等各方面作出了细致而周密的安排。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司法机关要认真落实《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加快形成科学、严密的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保护制度。在落实过程中,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稳妥推进改革。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点工程,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司法机关要予以高度重视,凝聚共识、齐心协力,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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