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个人信息可以出售,谁还是安全的?

2016年04月28日 08:46   来源:中国网   寇宇龙

  有数据统计,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网民被泄露的个人信息涵盖范围非常广泛,其中78.2%的网民个人身份信息被泄露过,包括网民的姓名、学历、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及工作单位等;63.4%的网民个人网上活动信息被泄露过,包括通话记录、网购记录、网站浏览痕迹、IP地址、软件使用痕迹及地理位置等。在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不良影响上,82.3%的网民亲身感受到了个人信息泄露给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4月27《人民日报》)

  刚买完房,就不断有装修公司打来电话;孩子刚出生,各种母婴用品的推销电话便不断响起,甚至有的幼儿园也会来电话,表示“关切”,希望未雨绸缪……这些都是我们司空见惯的。其实若只是电话推销,不胜其烦了大不了拉黑,但是一旦泄露的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便可能带来更严重的危害,比如“某某,我是你领导,明天带钱到我办公室来一下”“某某,你的考研录取有点问题,需要打点一下”等诈骗电话就让人防不胜防。

  在信息交流越快也越频繁的时代,越应警惕个人信息泄露所带来的潜在危害。从统计数据看,近八成网民的个人信息都被泄露过,这说明泄露个人信息的现象在当下已经十分普遍,这给公民生活带来的困扰已不容小视,其中隐藏的违法甚至犯罪问题更须被正视。

  从屡被曝光的信息泄露事件来看,贩卖个人信息俨然成为了一门生意,不论是几毛钱一条倒卖个人住址、电话、工作单位等信息,还是轰动一时的“查开房记录”,无不有利可图,贩子们动辄将庞大的个人信息出售,获利亦是不菲的。

  相反,在个人信息的保护方面,存在很大的欠缺。甚至可以说,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意识都没有形成,比如,网络中经常出现的“人肉搜索”,经常将被搜索人的个人信息大起底,对其正常生活造成困扰。应该说,“人肉搜索”对于追求正义能起到一定的倒逼作用,但不是说动辄就要一搜到底,很多时候,被人肉者仅因在公众场合一个不合时宜的举动,就被无休止地“人肉”从而遭受到巨大压力,这种过分地通过搜索和曝光个人信息,来惩戒当事人的行为,何尝是不是一种网络暴力。

  对个人信息缺乏保护意识,也常体现在一些公职人员身上,比如去年7月,江苏如皋一位民警女儿泄露李易峰、杨洋两位艺人的隐私,其中包括二人的身份证号、曾用名、户籍所在地等信息,涉事民警因此被停职。利用职务之便,泄露个人敏感信息,造成的危害更大,对此不得不警惕。

  然而,尴尬的是,即便泄露个人信息在当下已是普遍现象,但我们仍难从法律上进行有力遏制,究其原因,目前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条文,散见于刑法、侵权责任法、居民身份证法等法律中,保护范围有限,且在执法过程中,取证困难,很难进行立案。这些无不令人遗憾。

  与过往相比,我们生活在一个严重依赖信息的时代,信息成为了一项重要资源。与此同时,个人信息泄露的范围、方式以及造成的后果,也在发生着极大的变化。显然,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应因时而变,不断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全面立法不妨及时跟进,并由此带动执法的跟进,进而提升全社会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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