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河南临颍县人民医院门前,一名死亡幼儿的亲属们张贴照片、拉横幅、哭闹不止。当地警方在多次劝离未果、喷辣椒水驱散也无效之后,最终对天鸣枪示警,“极大震慑了现场人员”,其中一名女子更是被“当场吓跪”。
随着舆情的发酵,网络上的意见分成了鲜明的两派。一部分人认为,“医闹”聚集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秩序,也妨碍了警方的工作,劝离无果后鸣枪驱赶属于合理合法。另一部分人则认为,鸣枪的举动太过“强硬”,且事发医院门口,贸然开枪较为不妥。
按照常识,医院只有在工作秩序受到影响,甚至威胁到医护人员安全,自知事态无力控制的情况下才会报警。民警到达现场后,首要任务则是防止事态扩大,并对此事加以调解。至于对于枪械的使用,则有着十分明确的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佩带使用枪支规范》,人民警察在处理表达具体诉求的群体性事件时,一线处置民警不得佩戴枪支。根据现场情况二线民警可以佩戴枪支戒备,只有在出现严重暴力犯罪行为时才能依法使用。
根据目前的报道和现场视频,关于此事的相关细节还比较少,难以判断是否符合规定中的情形。不过此举是否具备合法性自有相关部门进行核实认定,相信会有一个明确的结果。而这样的争议,不应该冲淡问题的关键,即纠纷的原由。或者说,“鸣枪驱赶”和“医患纠纷”,本身就应该是两件事情。
普通人面对鸣枪,心生胆怯进而作鸟兽散,肯定是正常反应。但患儿死亡的原因为何?院方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明显过失?现场人员究竟是患儿家属还是“职业医闹”?这些问题却不会因为人群的一哄而散而消失,都是需要一步步厘清的。
只要有成熟的解决程序,医患矛盾即使无法完全避免,其实也不可怕。但现实情况是,每当发生类似的事件,却总会出现一团乱麻的局面,一方是唯利是图的“医闹”,一方是“草菅人命”的医院。事件中,各派舆论的纷纷“站队”,也恰恰证明了医患纠纷的复杂性。
“医闹入刑”之时久矣,此前卫计委、公安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也被看作是严惩“医闹”的举措。但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等、缺少权威中立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依法维权的渠道欠畅通等种种因素,尚未完全解决。如何尽快消除掣肘,将医患纠纷拉回法治轨道,依然任重道远。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