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护为名的破坏是古迹最大悲哀

2016年04月19日 14:07   来源:南方网   张培国

  4月18日,是国际古迹遗址日,从建立“遗址博物馆”到打造“遗址公园”,从“法规约束”到“机构建设”,近年来,各地政府和社会组织在致力保护和展示各区域多样古遗迹方面,做出了诸多成效,与此同时,也唤起了市民对文化根脉的追寻和探索。(4月18日中国文明网)

  古遗迹是一个国家文明发展的历史印记,在这些人类文化遗产身上,其背负的不仅是特定历史时期的发展成果,更是一段文明发展历程。我国拥有五千年灿烂文明,是文明古国和文化大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1272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高达7000余处。这其中许多古遗迹犹如一颗颗灿烂的明珠,闪耀着人类的智慧,记载着文明的进程。

  对于这些古代遗迹的真正价值,近年来各级认识逐步强化,不断加大投入,试图恢复古遗迹之辉煌。应该说,地方政府抓住古迹开发保护这张历史金名片,借机发展旅游业本身是件好事,可以既保护古遗迹,又能弘扬古文化的遗产价值,同时也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提供经济支撑。

  遗憾的是,个别地方不明白遗迹保护首先要遵循“原封不动的保存”或者是“整旧如故”等原则,修复过程中,不是直接将许多承载着文明记忆的古镇、古村、古街、古建筑拆掉重建,就是在古迹周边大搞新景观建设,人为破坏原有风貌,或者是对古迹进行毫无特点的粉饰性改造,将古迹弄得不中不洋,不伦不类。更离谱的是,一些城市在古迹修复过程中常常忘却了周围居民因素,使许多花巨资修复的老街区,只见新商铺不见老住户,只见老建筑,不闻老声音……试想一下,这种失去了原生态居民的古迹,又有多少人文历史价值存在?

  保护古迹完全可以取它山之石以攻玉。比如法国里昂,至今仍完好地保留着12~16世纪建筑的古街巷区。为了保护这个历史街区,法国政府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增加地区活力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如将上世纪的纺织厂及工人的住宅作为历史景观加以保护,按原样整修,外部加以粉刷,室内加建厨房、卫生间,通过改善条件使其可以继续居住,留住了原来的居民。如改善交通,围绕老城区修环路,建停车场截留外来车辆;如修地铁、红绿灯控制,减少地面交通,提高通行效率,而又不拓宽旧有古街道等等。应该说,正是这一系列的办法使古老的遗迹至今仍闪现着几世纪前的魅力,这种保护才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古迹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各地政府部门首先要增强古迹保护意识,避免在规划开发过程中出现人为的破坏因素;其次,也要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地遵守古迹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不用自己的不文明行为使古迹保护蒙羞。只要社会齐心合力,古迹必将永远世代珍藏下去,成为中华民族永远的文明符号。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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