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号贩子等违法犯罪犯罪时有发生,3月30日傍晚,记者获悉,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明确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对多次到医疗机构无理纠缠或扬言报复医务人员的患者及家属群体,列清单重点关注;严格落实实名制预约挂号制度,维护公平就医秩序。(3月31日《重庆日报》)
大道不彰,小道必昌。世界上本没有“医闹”,宠着宠着,也就有了。“机闹”、“校闹”等衍生品,大致也是这个道理。检索新闻可知,“专家谈湖南产妇死亡案:医院为息事宁人赔偿不妥”、“临汾新医院息事宁人的后面到底隐藏着什么”、“广东潮州医患纠纷续:医院曾想给10万息事宁人”……花钱买平安的医院处事态度,在各色新闻间不断闪烁。既然“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这不是鼓励丛林法则、赤膊上阵又是什么?
中国医师协会去年进行了一项调查,其中披露,中国医师13.07%受过身体上的伤害。医闹对正常医疗秩序及职业公信的伤害,由此可见一斑。既然定义为医闹,自然不是守法守规的诉求者。那么,医院等医疗机构为什么长期以来形成了客观骄纵的态势?这个问题不搞清楚,仅仅要求“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恐怕就失去了前置性基础。
这些年,打击医闹的力度也在升级。2013年,国家卫计委等11个部门联合开展了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2014年,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公安部和国家卫计委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及至2015年,刑九的修正案把医闹入刑。按理说,法治给力、医院天生也没有做冤大头的冲动,那么,医闹何以屡屡得逞、而医院又频频“慷慨解囊”?
说到底,是因为人命关天的是非之上,彼此陷入互不信任的状态,而第三方调节机制又没能铿锵发声,结果私力救济就成了主旋律。患者忌惮医院技术强势,医院忧心患者煽风炒作。现在的调停者,又往往是医院方的力量居多(比如各地医学会),“屁股决定脑袋”,结果如何公平正义呢?事实上,2014年3月,江西率先通过立法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化解医患纠纷。据报道,与2013年相比,2015年江西的医疗纠纷数量下降了37.7%;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事件下降了78.7%。山东、上海、贵州等地也都借鉴江西做法,建立了“第三方调解”机制。但问题是,这个“第三方”如何操作、如何运营,各地标准并不相同,甚至很多地方仍没有“第三方”机构——那么,止歇纷争的“裁判”都没有搞掂,急吼吼让医院不要掏钱的公文,能心想事成吗?
医院的委屈,患者似乎不解风情;患者的愤懑,院方觉得鸡同鸭讲。若没有能“摆平”双方好好对话的平台,靠一纸禁令,显然难以改变双方博弈的乱象。独立、公信、规范的“第三方”,是解决“医闹”问题的关键。“息事宁人”不是常态,但逼着医院“息事宁人”的,不是“医闹”,而是亟待转身的纠纷是事故调处机制。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