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戴着有色眼镜看跳楼官员

2016年01月06日 07:45   来源:红网   高明

  1月1日、3日,河南信阳接连发生官员跳楼事件,致一死一伤,跳楼原因均被指向抑郁症。1月4日下午,信阳市盐业管理局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对信阳网称,1月3日,该局财务科副科长黄鸿雁从办公楼6楼跳下,当场身亡。(1月5澎湃新闻网)

  “生亦何哀,死亦何苦”,一个人非正常死亡,我们都应该心存怜悯,诚如中国那句古话——死者为大。而河南一副科长黄宏雁跳楼身亡一事,却听不见几声哀嚎,反倒是阵阵谩骂和质疑,诸如“畏罪自杀”、“咎由自取”等等。

  看到此笔者不禁寒心。难道仅仅是因为跳楼者是公务人员,就应该被当着过街老鼠吗?舆论炸弹、人言可畏由此可见一斑。对待自然生命我们应该客观、公正,并不能因为死就断定一定为贪,不能因为不言就断定一定有隐晦,对此更要摘下有色眼镜,更加理性地看待官员自杀的现象。

  在反腐的高压态势之下,许多落马官员自述在位之时无时无刻不胆战心惊、寝食难安,但也不能由此推断所有内心恐慌之人都是来自于贪腐。公务员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撇开贪腐者,清正廉洁的公务员也会有来自生活、家庭等诸多方面的困扰和不如意。随着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深入贯彻,国家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工作上的压力更是接踵而至,心理脆弱者,便可能难堪重负,甚至走上极端。

  因此,官员自杀并非独有贪腐这一把“刺刀”,还有来自方方面面的诱因。我们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事情真相还没有查清楚之前,断章取义地认为是“畏罪自杀”,显然有失公正和客观,也是对死者以及其家属、单位和同事的大不敬。

  近年来,因为抑郁和生活、工作压力大而轻生的官员枚不胜举,下至一般工作人员,上至厅级干部,呈高发频发态势。不仅公务员系统,就在我们身边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出现心理疾病,走上极端的不在少数。所以,这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的相关部门和社会群体应该更多关心特殊人群,着力营造好良好的社会风气,多开展有益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减少整个社会因心理障碍而导致的非正常死亡。

  惩恶扬善是践行社会主义道德文明的体现,但首要前提是辨清孰善孰恶。因此对待跳楼官员,请别戴着有色眼镜看,更别妄下定论,不妨给真相留点时间。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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