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山寨”无路走网购才更有生命力

2015年12月03日 07:32   来源:西安晚报   叶倾辰

  国务院法制办2日公布的专利法修订草案规定,网络服务商提供者若知道其网络用户侵犯专利或者假冒专利,未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侵权产品链接等措施的,与该用户承担连带责任。草案还明确,故意侵犯专利权的,法院最高可判定500万元赔偿款。(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7版)

  梳理相关信息可以知道,过去,针对网店“侵犯专利或者假冒专利”,相关法律主要着眼于网店的售假责任,对平台的要求并不多。而现在,专利法修订草案提出了,电商售假,平台也要担责的制度安排。这可谓正本清源之举。因为现实中,一些网店的售假,并非毫无踪迹可寻。譬如买到假货的顾客投诉等等,均给了平台处理的时间。基于此,对知假仍纵容的网络平台给予法律惩戒,既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是保护网购平台的公信力。

  此外,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不少公司也搞了自己的移动网购平台,利用朋友圈等自媒体渠道进行营销。其中,有一些做得比较好的电商自媒体的确做到了让市场满意。但也有个别的移动网购平台,采用的是一种竭泽而渔的分销模式。至于所售产品“侵犯专利或者假冒专利”,完全不在这些人的考录之列。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明确网购平台知情售假的连带责任,也是重塑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电商秩序。

  网购平台售假就该承担连带责任,这是一个制度信号,提醒互联网网购平台正视自身责任,不要因为害怕打掉一批山寨产品网店失去平台人气。而要树立尊重专利的市场观念。对网购平台而言,其优势在减少门店投入、货源更加丰富。打掉那些仿冒专利的产品,不会损害平台人气。因为对于热衷专利消费的顾客而言,要的就是货真,淘汰掉那些仿冒产品,也是确保他们买到好货,是一种双赢。

  让“山寨”无路走,网购才更有生命力。对于网店经营者而言,山寨产品的丛林时代已经过去,尊重专利才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的真谛。一个现实的做法是,或取得专利的售卖权,或强化自身创新能力,构造专属品牌。毕竟,在互联网纵深发展,市场经济法制更加健全的时代,像过去那种打着名牌的擦边球,取个类似的名字,或者直接仿冒销售的搞法,很难逃过法律的制裁。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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