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开展专项整治,畅通农村群众的监督渠道,如此遏制村官贪腐的易发、多发态势,巩固中央惠农政策在农村地区取得的实效
日前,中组部印发通知,指出今年10月至12月,将在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整治,要求全面排查四大突出问题。贪腐谋私问题正是其中之一。
实际上,对于基层干部的贪腐谋私,特别是村官贪腐问题,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之风强劲,始终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即便是最小的“苍蝇”——贪腐的村官,也有一大批“亮相”于中纪委的通报上;今年年初,中央1号文件继续关注“三农”问题,特别是专章部署“加强农村法治建设”,要求农村治理必须有法可依、依法办事;今年7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2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重点围剿农村“苍蝇”……利剑频出, 彰显整治力度和决心。
村官贪腐究竟有多严重?最近,同事返乡探亲,就听说有这样一位村官,任何人求他办事,都必须“意思意思”,即便是自己的亲哥哥求助,只要意思没到,这位村官照样是“按兵不动”。这种“一切向钱看”的贪腐之风,着实让人震惊。
无独有偶,笔者也接触到一位一门心思以权谋私的村官:每逢村民的婚丧嫁娶、动土盖房,他都会主动插手过问、故意刁难,迫使村民不得不去“孝敬”他。时间长了,这位村官还把自己的捞钱行为变成有组织行为,比如在村内交通、建筑、蔬菜供应等方面,“私养”一帮打手,向经营者收取保护费,不服从者可能会遭到恐吓、殴打。除了榨取民脂民膏,该村官还想尽办法,贪墨政策红利,集体资金、农资补贴等公共投入也成了他的囊中之物。
事实证明,有利益的地方,便有利欲疯长,无论城市还是农村,无论是大官还是小官。村官可谓是没有官阶的“官”,但是腐败能量可不小,同样极有可能异化为腐败的庞然怪兽。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官是与基层群众最贴近的权力载体,是党风政风好坏优劣的最直接代言人,他们如果贪污腐败,给党和政府带来的不良影响、给国家财产和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失不可小觑。因此,打击群众身边的腐败,纯洁“末梢神经”,尤为迫切。
如今,我们经常听到,“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村官不当干部”。在村官贪腐的整治上,我们马虎不得,一方面要切实加大排查力度,进一步把好村官的“入口关”,将心术不正者挡在“门外”。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广开言路,多听民意,畅通农村群众的监督渠道,有举必查,查实必纠,如此方可遏制村官贪腐的易发、多发态势,巩固中央惠农政策在农村地区取得的实效。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