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牛做DNA鉴定是啥破案逻辑?

2015年06月30日 11:07   来源:中国江苏网   徐大发

  一头牛犊不见后,失主在隔壁镇找到,在向警方讨要时被派出所要求给牛做DNA鉴定,证明“牛是你家牛”。最后失主只得花费6500元做了司法鉴定,终于证实了“牛确实我家牛”。(6月29日《法制晚报》)

  饶有趣味地读完这则新闻,这样的“牛”官司奇葩让人长了见识。一个牛官司,两地派出所两堂会审,居然闹出给牛做DBA的特大奇闻,这样的牛官司也真的太“牛”了。

  办案断案当然得靠事实证据说话。生米镇派出所在场民警提出“牛又不是孩子,不会叫爸爸妈妈”,江西村民讨牛被要求做DNA鉴定证明“你家牛是你家牛”。这里有没有刁难与袒护的成分?失牛方还是趁早知难而退吧!一头小牛市场价四五千元,而鉴定费6500元,就是讨回牛也亏大了,又有多少现实意义?在丢牛方看来,这样的鉴定简直就是一个馊主意。给牛鉴定DNA既是争口气也实属无奈。

  除了DNA这样的高科技证据,就再别无他法破案了吗?非也。刘某几次回答买牛时间不一,买牛价格不一致,石埠警方现场即对其表示怀疑。再说如果让小牛同母牛见面,它们的亲密互动以及形态语言也可看出母子关系,谁说牛不会叫“爸爸妈妈”?可能是作为客场原因吧,石埠警方没有扭过东道主的鉴定“破案”。

  事实上,如果把争牛纠纷当作大案要案来查,只要动真格找证据还是会侦破此案的。用DNA鉴定当然省事,但这分明就是一种懒政行为。让丢牛方自己花高价钱举证,这样的证明一旦开出,地球人都知道如何断案,那还要派出所干嘛?

  由于DNA鉴定的功力,案子虽然破了,有几点还需要厘清。一是要维护丢牛者合法权益。如果刘某是捡来的牛,那属于不当得利,应该上交。如果是偷来的,就更要追究其责任。如果是买来的,就要追究其来源,打击盗牛贼的不法行径。二是鉴定费应该由刘某和提出鉴定的派出所共同承担。官司败诉方承担诉讼费是一贯原则,派出所的懒政也应有成本代价。三是基层派出所的便民服务意识需要反思,别动不动就闹出给牛鉴定DNA这样的“牛”案件来!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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