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账不还的镇政府,公信力何在?

2015年05月29日 11:10   来源:光明网   胡 艺

  七年前,陕西省洛南县一位村民垫资承包了镇政府的两项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后镇政府欠款两万多元一直没有支付。七年来他多次上门讨要,但镇政府一直没有支付。无奈之下,他将镇政府告上法庭。虽然法院判决镇政府还款,可是高耀镇政府以没有钱为由拒绝在法定期限内支付欠款。(5月28日 陕西电视台)

  欠账还钱是自古的规矩。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舆论义愤填膺,政府积极帮助讨薪。高耀镇政府拖欠村民垫资的工程款,却一直不付钱。这不是自打耳光、自贬信用吗?7年时间过去了,高耀镇政府换了几任领导,新账早已拖成了旧账。按理说,地方政府迫于舆论的压力,考虑到政府的脸面,会把欠账及时还上。然而令人费解的是,法院判决政府还钱,高耀镇政府竟然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镇政府官员俨然一副赖账不还的无赖架势。笔者不禁想问,谁给了政府当“官赖”的权力?

  客观地讲,高耀镇政府欠账难讨,与新账变旧账,领导更迭有关。高耀镇政府欠账的政绩与好处是前任的,而前任留下的烂摊子要新领导来收拾,新领导自然不干了。但不管咋说,账是高耀镇政府欠下的,欠条是高耀镇政府打的,高耀镇政府就得依法还钱,这是没有任何价钱可讲的,不能失信于民当老赖。

  进一步说,高耀镇政府债务危机已经成了普遍现象。审计署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107174.91亿元。虽说财政收入连年增长,但是在经济增长变缓,产业结构进入调整期的当下,除去财政支出,每年可用于偿还债务的资金有限。再者,有的地方财政收入过分依赖土地财政,弊端显而易见:助推高价高企,增加征地、拆迁矛盾,造成国有资产缩水甚至流失。某省级银行高管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直言,十个茶壶七个盖,许多地方的债务问题都快捂不住了。

  有调查显示,在我国662个城市、两万多个建制镇中,约有五分之一的城镇建设存在诸如“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高尔夫球场”、“万亩基地”和“百里长廊”等政绩工程,其主要资金来源是地方政府负债。在满足群众公共产品需要的招牌下,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越来越重。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公信形象,而且影响了地方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还债,有的地方不但没钱用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还想方设法在公共服务中敷衍塞责、偷工减料,乱收费、乱摊派。

  但是靠负债支撑起来的政绩工程为某些官员带来政绩资本,提供了权力寻租空间。某些官员只“秀”政绩,不问民生,大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政绩到手,职务升迁,拍屁股走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把后遗症留给下任领导,最后形成了政府负债越积越多、积重难返的债滚债怪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地方政府对其债务负有偿还责任。”针对政府欠账不还的问题,当地政府的当务之急就是执行法院判决,及时偿还欠款本息,这是政府的底线。从长远情况看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把地方政府融资举债纳入法制轨道,很有必要。相关部门要完善欠账还钱的监督约束机制,让官员树立诚信是政绩、理旧账也是政绩的执政理念,避免政府欠债不还伤害民心。如果对负债政府没有硬约束,不仅民众利益受损,政府信用贬值,而且还会误导社会风气。

  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要前移监管关口,给地方政府盲目举债套上法律“紧箍咒”,让官员不敢随意负债铺摊子、上马形象项目。并对地方政府举债比例、数额进行科学界定,提高法律制度执行力,防止地方过度负债,旧债未还又添新债。从而守住政府欠债还钱的底线,修复政府公信力,为民生利益增量。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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