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驻省办 更要告别“驻省办问题”

2015年03月18日 07:35   来源:西安晚报   王聃

  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指导意见》,在中国政府网公开。意见明确指出,各地将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3月17日《西安晚报》)

  此类机构的数量,究竟多到怎样的惊人程度?要去厘清它,估计不是件那么容易的事情。但一个事实显然在于,如此人员众多、公共财政用度不菲的机构,如果说其出现有着现实的缘由,但其持续地存在,已与反腐倡廉、压缩公共财政开支的大环境日益格格不入,对其加以撤销,只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

  开始显现于公众视野中的驻省办,很容易让人想起几年前沸沸扬扬舆论场中的驻京办。应该说,两者既有相同处,但相应撤销行动的指向,却又有着不同。无论是驻省办还是驻京办,它们都是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产物,功能一在于招商引资,二在于接待任务,但伴随着时日演进,这些机构的腐败现象开始频现,甚至承担起截访与维稳的任务。不同之处则在于,撤销驻京办的目的是对某种行政生态的廓清,撤销驻省办,则更多有了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促进市场配置资源的意味。

  从某种程度评价,驻省办可谓驻京办的缩小版,清理驻省办,仍是清理驻京办思维的延续。正因如此,此前的驻京办撤销过程与得失,理当成为撤销驻省办的现实参照。那么第一个不得不警惕的问题是,撤销要求之下,如何来防止少数驻省办“改头换面”,继续而存在?要让驻省办不再“名亡实存”地注册成民间组织,或者隐身于企业中,相应的监督举措就必须持续且到位。尤其重要的是,不能只撤销而不论其他,如专家所说,做好清理规范的工作,就必须解决好后续问题。

  第二个问题是,如何来化解驻省办曾经承担的现实功能?倘若系列隐性的功能不加以消弭,那么撤销驻省办注定行而不远。要让驻省办不再以招商引资为中心,不再成为各市县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的“桥头堡”,就必然加大相关资源的市场配置能力,在行政权力的层面,则要更多把权力的自由裁量置于监督之下,进而杜绝人为的招商引资的空间。而要让驻省办曾经的招待任务式微,则要加大八项规定等系列的廉政要求,与此同时,引导驻省办曾经的接待机构向市场化转型。

  当然要告别驻省办,但更重要的,依旧是告别“驻省办问题”。从国家明令撤销各地驻京办至今,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五年,但仍然不时有驻京办的消息传出,这表明的是,系列机构的撤销,从来都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容易。要让驻省办顺利地撤销,并不再以各种形式而出现,关键的是对其“驻省办问题”背后的制度性根源进行深入省思,并制度性地纠偏。驻省办的问题,从来都不在其本身。这一点需要习得。出发于如此的角度,对于撤销驻省办的行动,我们乐观其成。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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