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惩治“为官不为”需要对症下药

2015年03月06日 07:19   来源:红网   慕毅飞

  在今年的两会上,人们注意到,“为官不为”20年来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在总结2014年工作回顾时对“懒政”问题直言不讳:政府工作还存在不足,有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目前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

  其实,这个问题早就进入人们视野。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严词告诫官员:所谓“为官不易”、“为官不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要深入分析,搞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若真要深入分析,我以为重点应落在成因上。病因明了,才能对症下药。

  成因之一,是因为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老章程不灵,新章程不懂,有些官员纵然想为,怕也不知如何去为,因而就难免出现“为官不为”的现象。若要强调客观原因,当然需要有一个适应和磨合的过程;若要追究主观因素,恐怕是准备不足,学习不够,缺乏紧迫感,在与时俱进方面,慢了几拍。经过几年的整治,干部队伍玩兴太浓、酒兴太高的问题,有了明显改变;但在有些干部身上,因循守旧的积习依然难改,特别是学习的劲头依然不足。权力下放了,但办事的能力并不能因此下放。如何履行新职责,必须认真学习、重新适应。否则,“没办过”“不会办”就会成为“为官不为”最现成的借口。

  成因之二,是因为问责力度逐渐加大,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成为不少官员的行为准则。过去盛行的“拍脑袋决策,拍胸脯干事,拍屁股走人”,今天行不通。谁拍板的谁要负责,谁承办的谁要买账,谁铺下的烂摊子谁就脱不了干系。这样一来,权力大,风险也大,争权夺利少了,规避风险多了;而降低风险的最佳选择,也就成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过去的突出问题是胆大妄为,现在的突出问题是“为官不为”。就算中纪委提出:“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但在一般情况下,本该多干的干少了,本该快干的干慢了,恐怕很难确认。要真正解决这个问题,只能有待公布权力清单,公开办事的程序与时间表,从而把评判干部的权力下放给群众,接受群众的有效监督,才能保证官员不敢不为。

  成因之三,是因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的持续推进,灰色收入没了,权力寻租的空间少了,在有些干部那里,坏事不敢干,好事不想干,结果就什么事都不干,因此“为官不为”了。李克强认为不作为的“懒政”也是腐败,就是这个道理。但惩治“懒政”要比惩治腐败艰难。干部的收入确实不高,要干的事确实不少,有些人觉得划不来,没了锐气,减了劲头,这恐怕也是不争的事实。解决这个问题,既要加强教育,改善管理,也要适当地提高待遇,保护基层干部的积极性。

  只有廉政,没有勤政,算不得是真正的善政;只能两袖清风,不能造福一方,也算不得是真正的好官。这应该都是硬道理。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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