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在上海崇明法院举行的农民工工资款集中发放仪式中,120余名农民工领到了被拖欠的90万元工钱。值得注意的是,在法院执行局帮助追讨这笔欠款的背后还有着不为人知的事故,欠钱的老赖竟然还是一个城市的“诚信形象大使”。(2月1日《新闻晨报》)
一个拖欠农民工血汗钱的老赖,竟然还是2014年度唐山市“诚信形象大使”。这两种形象的强烈反差下,透出了浓浓的讽刺意味。人们在叹其可笑的同时,也是有疑问的:在法院判决后仍百般拒绝支付工钱的老赖是如何炼成的?如此缺乏诚信的人又是如何成为“诚信形象大使”的?
从报道中可知,讨薪者讨薪一年无果,最后到法院起诉,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驱车赶往唐山才最终追回拖欠的工钱。值得一提的是,拖欠工钱的崔某在不久前获得了“诚信形象大使”称号,而这项评定正是由政府部门主持的。那么问题来了,一个长时间拖欠劳动者合法报酬的企业负责人,为何反而被授予诚信形象?若相关部门对其欠钱的行为不知情,显然有失职的嫌疑;若明知其存在恶意欠薪行为却还授予其诚信称号,那么这样的评定活动就有太多的问题值得深究。
如今,几经波折,被拖欠的工钱追讨回来了。但就此事而言,仍有让人感到无力的地方。恶意欠薪之所以频发,原因在于法治未能到位和诚信的欠缺。治理欠薪顽疾,首先是做到违法必惩,让欠薪者付出法律代价,此外,还需发挥诚信评价体系的作用,使得失信者在行业内因失信而难以立足,也为公众所排斥,如此才能使其他人珍视信誉,不敢做出恶意欠薪之事。回头再来看恶意欠薪的老赖竟是城市“诚信形象大使”一事,其中黑白颠倒的诚信评价机制,何尝不是在助纣为孽,不知当地有关部门会作何反思。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