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政府批评兰州石化 解决问题要回到法治轨道

2015年01月12日 07:39   来源:法制日报   杨涛

  关于兰州政府部门和兰州石化之间的纠葛,必须要回到法治轨道,才能解决好问题

  近日,甘肃省兰州市有关部门向媒体发布通报称,直指中石油兰州石化作为央企,不履行社会责任,要求其向兰州市人民道歉,措辞之严厉为历年所罕见。在这份名为《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屡次排污,社会责任何在》的通报显示,去年八月至今,该公司连续发生四起环境污染事故,其中两起是乙烯侧漏着火和氨气泄漏,另两起则是因设备故障导致火炬气冒黑烟(1月11日《中国经营报》)。

  如果兰州有关方面的确是从防治环境污染,维护公众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这样的通报,不但无可厚非,而且我们还要为他们送上掌声。但是,如果出于其他目的,通过所谓的批评来迫使企业就范,以满足政府的要求,这样的选择性执法就值得商榷与反思,当地政府就该好好考虑一下自身的定位。

  按道理来说,作为行政执法部门和环境监管部门,对于兰州石化的违规行为,特别是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必须严格执法,不能因为是纳税大户就网开一面。所以,区区的所谓批评性通报,对于当地政府来说不算什么严厉措施,甚至可以说姗姗来迟,我们倒想问,当地政府以前在干什么了?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就应该做忠诚的“守夜人”,要让市场主体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合法地经营,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

  但是,这份姗姗来迟的通报,据媒体报道,在兰州石化方面看来却有些变味。他们认为,兰州政府有关方面之所以大张旗鼓地出台这样的通报,其目的“说白了,兰州市政府就是想让兰州石化尽快搬迁到兰州新区去,以数百亿元的搬迁工程挽救兰州新区目前日渐式微的发展形态。这是一种事实上的逼宫。”而且,据他们称,“几万人的大企业,不可能不出现一点生产故障或事故,就连我们在厂区推放的一些油桶,现在也遭遇到了环保部门的清查,他们一天能来好几拨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如果这些说法属实的话,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义正辞严的通报似乎并不那么光彩。

  之所以说“不那么光彩”,那是因为这种行为又不符合政府“守夜人”的另一个职责和角色。因为,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政府不光要让市场主体不能随便逾矩,同时,政府也要规范好自己的手,权力不能随便越位。兰州石化是否需要搬迁,有无能力搬迁,这些本是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政府因为新城区的发展,强迫其搬迁,那就是政府权力的越位,是偏离了“守夜人”的角色。这种角色的偏离,对于政府而言是不被允许的,不管他们是出于使新区繁荣等多好的动机。

  吊诡的是,今天兰州有关方面严厉批评兰州石化,可能在另外一些地方为民众所叫好。因为,在一些地方,当地政府有可能是强行在居民较密的地区上马带污染的工业项目,或者不顾民众的反对,对当地工业项目的污染坐视不管。原因仅仅因为,这些项目的上马或者动工生产能给当地政府带来高额税收,而他们就轻易地放弃了自身的监管职责,甚至是站在了民意的对立面。这是政府偏离“守夜人”角色的另一面,个中原因说到底,和兰州有关方面积极要求兰州石化搬迁一样,这些地方政府在市场经济中有了自身的利益诉求,放弃了中立的立场。而他们之所以能这样做,就是因为权力没有被关进笼子里。

  今天,我们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首先就必须打造一个法治政府和诚信政府,政府要真正充当好守夜人的角色。因此,关于兰州政府部门和兰州石化之间的纠葛,必须要回到法治轨道,才能解决好问题。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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