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信息泛滥,可否重典治乱?

2014年12月09日 08:26   来源:新民晚报   李浩燃

  “我是房东,手机换号了,房租打到这个卡上”“代开发票,长期出售枪支、假钞、迷魂药”“圣诞买房赠面积,2万抵5万”……临近年底,五花八门的垃圾信息又纷至沓来,成群结队蹿入人们的手机和电脑。

  治理垃圾信息,我们不能只是道义谴责,陷入“我们生气、他们生财”的怪圈;也不能光是运动式治理,一阵讨伐之后又是风过回头。关键在于,如何形成令其既不能、又不敢的治理机制?就拿酒后驾驶来说,过去可谓司空见惯、久病难医,“史上最严交规”实施之后,遏制成效就非常明显,“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真正从口号变成了自觉行动。这说明,对一些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就要创新思路,不仅要靠技术手段,更要靠法治力量,甚至在必要的时候猛药去疴、重典治乱。

  国外的经验可资借鉴。治理垃圾信息要想形成合力,必须立法、执法并举,明确监管的主体责任,改变“九龙治水”的状况。在澳大利亚、美国、新加坡等国家,立法机构纷纷制定相关法规,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禁止向个人发送市场推广类短信等垃圾信息,执法部门也会对垃圾信息的源头进行追查和严惩。

  一个好消息是,工信部起草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已经广泛征求意见,根据该意见稿,未经用户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其发送商业信息,并对“按号段”发送、在线自动收集等群发方式进行严格遏制。

  治理垃圾信息,不能永远在路上。我们呼唤企业、运营商流淌“道德的血液”,但更应以严厉的规矩织紧“制度的篱笆”,让违规者付出高昂代价。(李浩燃 刊今日人民日报 本报有删节)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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