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需重建“行政主导”

2014年12月01日 10:04   来源:环球时报   樊鹏

  随着近日香港警方执行清障行动,加之强烈的民意基础,料“占中”事件将进入收尾阶段。危机往往是反思与变革的契机,从香港的历史经验与制度变革来看,社会危机的积累,很大原因在于政治领域的改革过了头,在探索中走了弯路,影响了“行政主导”体制和执政效能。化解危机,营造未来,香港需要升级版的行政主导体制。

  理解香港的历史发展与繁荣稳定,绕不过“行政主导”体制。行政主导体制缘起于19世纪中后期港督主导下的“委任议局”模式,通过设置行政局和立法局,以委任方式吸纳英资代表和华人精英,作为港英政府施政的咨询和立法工具。经过二战后至第25任港督麦理浩改革,港英行政主导体制走向成熟,为改革发展提供了政治保障。无论如何调整管制架构,“委任制”始终是港英政制基础,保证行政局和立法局成为港督施政的稳固建制力量。

  到了20世纪80年代,香港进入过渡时期,1982年,香港推行代议政制,成立区议会,分区实行直选。1985年9月,立法局开始间接选举,同时引入功能组别,冲散委任议席。1991年,立法局启动地区直选议席。1992年,末代港督彭定康推出政改方案,大幅增加立法局的直选议席。到回归前,立法局已经变成了由委任制、功能界别和直选三部分构成,原定回归后推行的政制改革,由港英迫不及待地提前实现了。

  如今看来,港英急迫推进政制改革的目的,不仅在于通过引入直选,将香港社会引向“政治化”,而且在于将立法机构“去建制化”,从而改变行政主导的条件和特质。1997年香港回归后,中央要求香港延续行政主导体制。在建制方面,取消了行政局改为特首行政会议,取消立法局改为立法会。但回归后的立法会改革却明显趋向“去建制化”,其中政治委任的席位逐渐减少,最终全部废除。

  伴随着立法会的“去建制化”趋势,香港的政治生态在过去十年发生了巨大变化。与西方代议制相比,香港特首在竞选时需脱离所属政团,因此当选后,在缺乏委任机制情况下,难以在立法会获得充分支持。伴随这种不平衡的政治生态,港府的各项施政出现强烈掣肘。比如,根据香港发展局的最新信息,一项涉及重大水上基建的工程预算经历立法会五次会议仍未审批,而由于立法会内部拉布行动和不合作运动,未来两年港府每年基建支出减少将超200亿,严重打击整体经济增长和就业。

  在一个遍布“否决者”的体制中,如何贯彻行政主导,又如何回应民意?因此,香港需要一个升级版的行政主导体制,重建行政主导并不意味着要开历史的倒车,重新回到委任制或由小圈子参与的时代。而是需要更多政治智慧,要摆脱单一的政改思维,在坚持《基本法》与“一国两制”条件下,围绕如何改善立法会与特首关系,如何加强精英在体制内的有序轮替,如何更好地吸纳社会意见,以及如何提高有效决策能力等具体政制设计,结合实际推出一揽子改革计划,逐步提高行政主导的质量,作为摆脱危机并推动香港稳定发展的突破口。▲(作者是中国社科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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