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众化、标准化、小额零售业务,互联网金融会逐渐成为主流的业务模式,并催生互联网支付的社会化。但互联网金融只是金融生态融合进化到一个更高境界的过程,其具有的金融属性及风险属性,决定了其必须被纳入金融监管框架,服从金融监管的基本理念。监管办法必须保持线上线下规定的一致性,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对不触碰监管体系的创新应该鼓励和宽容。(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国泰君安证券董事长 万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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