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千万买村长”是什么样的生意经

2014年10月23日 14:59   来源:中国网   王传涛

  太原房地产开发商称“太原市11年的‘城中村’改造,就是一部乱修乱建史,只有少部分人受益。”太原市的一位村干部告诉本报记者,在太原花费千万买一个村长的不在少数,但这样的投资是值得的,因为上位后随便开发一块地皮,便可获利至多数千万。更有甚者,有很多村干部是借款买选票,有的甚至是高利贷,但只要有机会竞争,都会借钱一搏。(10月22日《第一财经日报》)

  在“晋宁征地事件”发生之后的这段时间里,讨论农村事务总能让人义愤填膺。一方面,“晋宁征地事件”中,有报道称,至少有2500万补偿款的去向仍然是一个谜团,另一方面,另一个“千万级别”的价码也浮出水面——在太原,花千万买个村官当的现象,并不在少数。

  别拿村官不当干部,更别认为贪污腐败的村官就只是“苍蝇”。当今的一些地处核心地带、尤其是拆迁地带的“城中村”的村官,完全有可能成为“老虎”。要不然,花千万买个村官干,就是一场“血本无归”的生意。对于即将要或者已经被改造、拆迁的“城中村”的村民而言,自己在失去土地这样的最基本生产资料的过程中,他们的那些曾经以同村人或街坊出现的村官,却成为了最大的一个剥削者。

  村民富、村子富、村长富,这完全是三个不同的概念。对于花了上千万买个村官干的人而言,在拆迁和改造的过程中,是必然要捞取好处的。这意味着,每一位村民的财产都可能在被稀释的情况下,出现向个别权势者倾斜的现象。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的现象:原来规划的小区,楼间距越来越小,公共广场面积被压缩,小区道路也窄到消防车无法通过,房产的套数也被无限扩大;改造后的小区住房,没有手续,不合政策,办不下房产证来,甚至也不是小产权房。

  羊毛出在羊身上。在号称实行“村民自治制度”的我国农村,村干部获得数千万,也便是让村民损失了数千万,对于这个冠冕堂皇的“村民自治制度”构成了不小的讽刺。一是,从法理上讲,农村的所有权力,归根结底都是村民的,村子的大事小事,都应该由村民共同决定,村长也应该有村民普选产生。“花千万买村官”的生意,可能就涉及更为高层的腐败,比如,县政府乃至于市政府的腐败。二是,如果“村民自治制度”这等基层民主制度能够实现,即便是“坏人”当了村干部,也可能因为财务问题的完全透明和决策由集体产生而规避个中腐败。

  于是,“村长富”现象在许多地方十分普遍。甚至于有许多村干部,富可敌巨贪。记得某年的“全国村长论坛”会议现场,豪车云集,简直就像是豪车车展。一些真正为村民服务的村官,都不会好意思出席这样的论坛,哪怕真正的好村官拥有“身正不怕影子斜”的底气和正气,在财大气粗的村干部大佬们面前,也会“无地自容”。

  “花千万买村长”的现象,将我国基层领域的权力腐败、职务犯罪、卖官鬻爵等丑恶现象和盘托出。对此种丑恶现象,相关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查到底。既为保护我国广大村民的基本利益,也为捍卫最基层领域的起码公平公正,更要实现我国基层社会的民主与法治,培养我国最为底层的群众对于民主与法治的信仰。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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