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长出借国宝念错了“生意经”

2016年04月27日 14:33   来源:中国江苏网   王晓璇

  25日下午,南京市文广新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该市国家级文保单位、南京市博物馆朝天宫大成殿于24日下午举行房地产新闻发布会影响负面,该馆负责人未履行任何报批手续,严重违规,责成停职检查。(4月25日中国新闻网)

  博物馆是保存历史文物的场所,甚至有的博物馆本身就是文物。南京市博物馆朝天宫就是如此,它是江南地区现存建筑等级最高、面积最大、保存最完整的古建筑群。这样的国家级文保单位却被博物馆长私自出借给开发商举行房地产新闻发布会。博物馆长“有权任性”的行为应当引发我们思考。

  南京博物馆长的行为无疑是在滥用权力。他在未履行任何报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大成殿用于商业活动,严重违反规定。作为与文物打交道的干部,他应该更清楚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应该更清楚如何保护文物,但是,他却将商业利益置于文物保护之上,可见,他的权力观出现了偏差。作为公职人员,他没有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作为馆长,他的责任应该是保护文物,做好公共文化服务,而不是只顾盈利。

  博物馆长之所以能私自出借场地,是因为他手中的权力过大,缺乏制约。政府文物部门必须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对文物保护相关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形成制约,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犹记得云南拱辰楼因电气线路故障引发大火毁于一旦,南京博物馆长私自出借大成殿的行为同样存在安全隐患。文物部门要加强对博物馆等文物保护单位工作的监督,确保文物安全。

  这个事件带给我们更深层次的思考是,类似博物馆这类文物保护单位在运营是否可以商业化?笔者认为适当商业化应该是博物馆吸引更多参观者的发展趋势,但这种行为必须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规范。文物部门需要制定出详细的实施办法,相关领导干部更要遵照执行。

  博物馆看似与群众关系不大,但国家文物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财产,容不得个别干部滥用权力。不论是哪个部门的领导干部,都要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用权要从群众的利益出发,而不能“任性”。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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