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击环境污染须防“以罚代管”

2014年09月03日 07:28   来源:广州日报   周歌

  近日从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获悉,河北绿洲新型化工有限公司因无排污许可证擅自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并罚款七万元整。(9月2日中国质量新闻网)

  面对一些企业存在的恶意污染问题,不仅要在经济上对其从重处罚,从而给相关企业敲响环保警钟,同时,更需要从源头上加以根治,真正引导广大企业能够增强环保意识,自觉地将环境保护视为不敢触碰的“高压线”。因此,作为监管部门来说,必须要根除“以罚代管”的病态执法模式,唯有如此,才能够真正有助于为公众营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

  近些年来,有少数执法部门早已将手中的执法权视为“摇钱树”。比如,当下,一些地区的“治超站”早已经沦为了“收费站”,面对严重超载的车辆,有时不能坚决执行“逢超必卸”的原则,而是在收取“罚款”之后便万事大吉。

  执法部门如果总是固守“以罚代管”的荒唐执法模式,显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面对近些年来很多地区出现的恶性环境污染事件,面对呼吸新鲜健康的空气以及喝上安全放心水渐已成为公众的奢望时,倒逼各级监管部门切实转变作风,既要加大对污染问题的打击力度,更要潜移默化中引导广大企业坚守科学发展理念。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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