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三年:父权臆想下的“伪女权”

2014年08月14日 11:22   来源:南方网   何润萱

  近日,北京市人大代表王幼君建议“将女性产假延长至3年,由财政或社保提供津贴”,引发网友热议。2012年,我国将女职工产假由原来的90天延长至98天,晚育、难产、多胞胎等情形,还可增加假期。(新京报)

  在新京报的采访中,王幼君称自己的想法脱胎于所管企业的1000多名女员工,认为她们多是独生子女,导致产假吃紧、比较辛苦,不如用延迟女性退休年龄置换几年的职业断档。王幼君说,这是一个“给妈妈更多选择自由”的提案,乍看之下貌似合理,但深究之,其实无非是个父权臆想下的“伪女权”命题。

  其一,产假既然是给妈妈们的“选择自由”,就应该从女性受益角度出发,而非男性的合理想象。我国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晚育者,增加产假30天。而实际上女职工大多数都符合晚育规定(即初次生育年龄23周岁以上),加上领取独生子女证明,产假可延长到135天至180天,这在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是一个中规中矩的数值。事实上,导致女性产假吃紧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对女性的不尊重,即单位会以各种缘由削减女性休产假的待遇和工作价值,导致育妇被迫减少休假。因此,若是真为女性摇旗呐喊,就不应忽视这项重要的劳资冲突,否则,即使延长产假到三年,女性仍然没有选择自由,这只是不必要的伪女权发声。如果在此方面有可以新增的立项,倒不如学习下日本的政策,将产假细分为产假和育儿假:即同住一户且有监护养育事实者,在婴儿满一岁前可申请一年无薪育儿假,,同一婴儿限申请一次。这比一味地延长女性产假具有更多可行性,有利于企业、政府和各相关单位协调,不至于使女性因为抚养婴孩而被辞退。

  此外,据新京报记者报道,王幼君并未调研过女性的意见,只是直觉这一育龄群体“累觉不爱”,但就该报道调查,几乎所有受访者都不同意先辞职休产假、3年后再找工作的观点。而微博网友也大都认为这一提议有损男女平等。在现代社会,育婴已渐渐成为夫妇共同的责任,将3岁之前的孩子推给给女性,让她们以牺牲自己的工作来成全家庭的美满,无疑是一种父权之下的想当然。尽管现今世界实行父亲分享产假的国家并不多,仅有美国等发达国家和欧洲部分高福利国家(如英、德、法等),但这一趋势已超越国界,为全世界的夫妻所认同。香港业已在2012年通过男士侍产假立法。同样,一位经过高等教育的女性在年轻时期的工作竞争力以及能得创造的社会价值也远远超过即将退休之后的那几年,所谓“置换”,置换的无非只是男权在家务分配这个经典问题上又一次对女性的伪特惠。若因为幼年子女需要更妥当的照顾,削减女性的工作时长,给其愈来愈长的产假,而罔顾男性也需承担家务的事实,无非是人类伦理的一次“倒车轮”。

  作为人大代表,身负民意,大众有理由认为这是一个能代表民意的化身,然而人大代表却提出这样一个伪女权提案,不难想象社会男女平等的湖面之下隐藏着多少仍思想保守的父权余波。18世纪女权启蒙思想家沃斯通克拉夫特将女性比喻为高贵、社会菁英、娇生惯养、脆弱以及有知识与道德怠惰的危险,她相信男性和女性对于这样的情况都有责任,并且认为女性拥有比男性多上很多的权力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当然是一家之言,但是对于社会塑造了一个怎样的女性形象,比如需要长期产假的母亲这一角色,男性和女性皆有责任。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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