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考试及格不代表“终身免检”

2014年07月28日 11:01   来源:荆楚网   张宁

  “不过关就暂缓任用”,如此具有杀伤力的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在陕西、甘肃等地正全面铺开。不久前,甘肃省白银市有138名干部因为考试成绩不满60分而被取消考察任用,其中县处级干部21人。截至6月底,陕西省共有345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7月21日《人民日报》)

  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对廉政意识的“量化”进行了有效的尝试,它让干部考察工作更加科学、直观,让考察结果更加有说服力,在倒逼干部学习党纪国法、弘扬清正廉洁的风气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那些不及格的干部自然不用多说,作为一个即将提拔的干部,连基本的廉政知识、党政国法都不知道,如何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犯错误?对这样的糊涂官,提拔了才是怪事。然而对那些通过考试的干部来说,是否就意味着在廉政方面就可以享受“终身免检”?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我们都有过学生时代的考试经历,某门课程没有学好,考前积极复习几天、临时突击一下,说不定就能取得好成绩,这就是所谓的“临阵磨枪,不快也光”,相信及格的干部中有不少是靠“临时抱佛脚”侥幸通过考试的,然而考试并不是目的,目的是督促干部将廉政知识学好、将廉政意识在日常工作中用好。说得好不如成绩好,成绩好未必做得好,自古以来,多少自我标榜的“大忠大廉”被发现其实是“大奸大贪”,干部是否廉洁奉公,重点还是要看日常表现如何。

  内修方能致远,风生才能水起。干部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做到清正廉洁,就要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处处慎权、慎欲、慎微、慎独,以“吾日三省吾身”的精神要求自己,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不去不净之地,不交不正之友,不取不义之财, 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生活这两个更重要的“考场”上取得佳绩,才能不负党组织希望,向群众、向家人、更向自己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廉政教育应当是系统、规范、长期的,不仅要实行任前“考廉”,更要加强任中“话廉”、任后“述廉”,形成一条“廉政制度链”,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反腐倡廉在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中的重要性,才能让干部少一些“一考定终身”的安逸,多一些随时“炒鱿鱼”的紧张,才能帮助他们自觉地抵制腐败思想的侵蚀,树立永远“在路上”的廉政意识。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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