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宝,耍的什么宝?

2014年04月02日 10:09   来源:文汇报   包亚明

  可以预见的是,不断测试市场的潜力和不断测试监管的底线,将成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核心内容,而借道突围的方式,也会成为互联网金融产品问世的常态。这对于金融系统的影响应该如何评估,仍然需要时间来作出回答;这对于金融监管的考验,同样需要更有智慧的回应

  娱乐精神抑或过度包装?

  与阿里旗下的余额宝等先发理财产品相比,依附于手机淘宝的娱乐宝的确文如其名,极富娱乐精神和想象力——花100元钱就能投资电影,花50元钱就能投资游戏,还享有参加剧组探班、明星见面会等娱乐权益。娱乐宝让用户轻松地和娱乐界沾上了边,导演郭敬明、孙周,演员杨幂、王宝强、小沈阳这些大牌,瞬间就可以成为百元投资的对象。娱乐宝首期四个项目包括电影《小时代3、4》、《狼图腾》、《非法操作》和社交游戏《模范学院》,电影和游戏项目都是每人限购两份,总投资额7300万元。

  娱乐宝标榜的是颠覆现有的影视投资模式,用互联网技术打造定制化娱乐产业,但是娱乐宝在号召网民一起参与文化产业的缔造时,似乎有意无意地淡化了风险警示,娱乐宝对接的是国华人寿的保险产品“国华华瑞1号终身寿险A款”,国华人寿和阿里分别是这款投资产品的操作备案人和代理发售人。

  娱乐宝的预期年化投资收益是7%。说投资其实更要讲的还有风险,“国华华瑞1号终身寿险A款”是一款不保本不保底的保险理财产品,1年内领取或退保要收取3%的手续费。娱乐宝的实质是一年期非保本浮动收益型投资连结险,其风险是较大的。说得难听一点,娱乐宝的用户名义上是在投资拍电影,实际上是在买保险,如果血本无归也怨不了阿里巴巴。

  娱乐宝在描述娱乐方面显然不遗余力,对投资的具体事宜则很少谈及。至于投资的具体操作、投资比例、投资风险等,均语焉不详。保险公司如果对于一款保险产品风险提示不够,而代理人推销时又片面放大险种的投资功能,无疑会误导消费者购买。因此,阿里巴巴在推销娱乐宝时,有没有过度包装淡化风险,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是众筹是信托还是投资?

  娱乐宝名义上拍电影实质上卖保险的模式,已经受到了外界的不小争议,有人质疑阿里是用众筹模式拍电影。众筹是2009年在国外兴起的一种通过互联网筹措资金的方式,众筹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在于,众筹不能够以股权或是资金作为回报,必须是以实物、服务或者媒体内容等作为回报。对一个项目的支持属于购买行为,而不是投资行为。只有这样,众筹才成为了一种团购加预购的形式。娱乐宝向用户许诺了有可能达到7%的投资回报,所以阿里强调娱乐宝不是众筹。

  也有质疑者认为,娱乐宝通过保险产品的包装方式,规避了信托产品投资门槛的限制。一般来说,信托产品收益率相对较高,但投资门槛通常百万起。而娱乐宝100元即可购买的模式,较好地避免了信托高投资门槛的问题。

  娱乐宝的产品设计堪称一个绝佳的创意,不仅对接了互联网金融与娱乐业,而且绕开了有可能触碰的雷区。依靠保险这件外衣,娱乐宝和银行撇清了瓜葛,从而绕开了资金的监管,暗度陈仓地完成了众筹和信托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那么娱乐性不太强的保险那些事,阿里讲清楚了没有呢?投资连结保险的正式名字是“变额寿险”,保障主要体现在被保险人保险期间遭遇意外时,会获得保险公司支付的身故或重大疾病保障金。保险公司会使用投保人支付的保费进行投资,获得收益,其最大的特点就是身故保险金和现金价值是可变的。娱乐宝在大谈电影的同时,好像淡化了投资者的钱并非直接投资电影,而是投资了一款保险理财产品,这款产品未来当然有可能会投资这几部电影,但也不一定全部用于投资那几部电影。这款保险产品的直接权利和可能收益(也可能亏损),与那几部电影并不存在直接关系。所以7%的预期收益率,其实是建立在假设基础上的。

  借道突围考验金融监管

  互联网金融对于僵硬的银行体系,从来也不缺冲击的动力和创新的点子,除了阿里娱乐宝,京东小金库和基金店、腾讯微信理财通的汇添富全额宝等都于近日陆续上线。马云所谓的“四大天王封杀,支付宝虽败犹荣”,就更像是新旧时代更替的宣言了。

  其实,“宝宝”类产品的做大做强,本身就是拜银行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所赐,银行的垄断经营模式、较大的利率存贷差和漠视用户体验的经营风格,其实早就培养好了“宝宝”类产品的消费群体;而不断完善的用户体验和集腋成裘的平台功能,无疑让互联网金融如虎添翼。银行在欣然接受“宝宝”们汇集的大额资金时,显然忘记了温水煮青蛙的古训。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掌握了大把用户和技术手段后,利用对手未及反应的时间,迅速成长为大而不会倒的巨人。“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改变银行”,真并不是随便说说的。

  在全面深化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当下,银行要完全依赖政策的优势已经不太现实了,但是政府的监管,却是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得不认真应对的。比如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的叫停,肯定会影响企业产品线的设计和营销,比如央行不允许货币基金投资协议存款“提前支取不罚息”,肯定会逼迫“宝宝”类产品的资金将从协议存款流向短期融资券、央票等债券市场品种,其收益率肯定会明显下降。可以预见的是,不断测试市场的潜力和不断测试监管的底线,将成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核心内容,而借道突围的方式,也会成为互联网金融产品问世的常态。

  娱乐宝和其他“宝宝”产品的出现,冲击的是不愿改变或者改变太慢的银行体系,顺应的是亟待满足的投资理财的社会需求。娱乐宝生动地演示了P2P(个人对个人)向P2B(个人对企业)演变的互联网金融走向,这是否会引领企金业务和小贷商贷业务走向众筹模式,依然是一个未知数。这对于金融系统的影响应该如何评估,仍然需要时间来作出回答;这对于金融监管的考验,同样需要更有智慧的回应。

  (作者为上海社科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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