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支付之战”不能损害消费者利益(图)

2014年03月27日 09:57   来源:东方网   何勇

“快捷支付之战”不能损害消费者利益

 

  快捷支付成为诱发支付宝与商业银行体系全面对垒的一块多米诺骨牌。3月24日开始,部分地区工行新增快捷支付用户,小面积出现了用户签约不成功现象。从支付宝内部人士的反馈看,支付宝将这一后果归因于工行关闭快捷支付接口之举。不过,银行并不认同支付宝的说法。(3月26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工商银行以及更多的银行不管是打着遵纪守法的口号,还是高举保障消费者安全的大旗,减少或是关闭支付宝快捷支付业务接口数量。毋庸置疑,银行系统打响支付宝快捷支付战争,出发点和落脚点无非是在与淘宝的余额宝的竞争中落于下风,在无招可用的情况下,不得不出此毒招、绝招对支付宝进行反制,企图对支付宝釜底抽薪,确保自身的市场份额和经济利益。

  对于银行和支付宝之间展开的快捷支付战争,从本质上说,这是一场非常正常、普遍的商业行为和利益分配行为,所以不能简单的认定双方的对错责任。但是,银行与支付宝之间的竞争和战争,结果不论是实现了双赢,还是落到零和博弈的地位,又或者是两败俱伤,前提条件都应该是不以损害无辜的消费者利益,不能为了自己的竞争和私利,为了让自己多占有一点市场份额,就去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逼迫消费者选边站,让消费者做单选题。

  银行不同于一般的商业机构,银行除了具有商业性之外,还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公益性,特别是国有及国有控股银行。银行在服务项目的提供上,必须综合考虑公共性、公益性,应当考虑到支付宝快捷支付对消费者带来的便利性,不要给消费者网购支付带来麻烦,也不要逼着消费者把活期存款全部转向余额宝之中,落个“杀敌一千,自伤八百”的下场,要知道并不是所有人都支持和看好余额宝。另一方面,电子商务行业属于朝阳行业,淘宝这一家企业牵涉到的是数以万计的网店从业人员的工作和生计。如果银行在支付宝快捷支付之战落败之后,继续一意孤行,彻底停止和支付宝合作的决定,封杀淘宝,让消费者无法网购。这无疑会伤害银行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引起公众的强烈反对和不满,也是为外资银行挤占中国市场份额提供绝佳机会,至少像笔者这样热衷网购的消费者肯定会选择继续与淘宝等电商合作的银行,甚至逼迫淘宝这样的电商企业不得不开设实体银行,或者加盟地方股份制银行。

  总而言之,银行在与支付宝的战争中,不能为了一己之私,损害消费者利益。银行应当走创新之路,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实现双赢,而不是选择走两败俱伤的竞争模式。另一方面,法律必须进一步完善,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因银行与电商的竞争而遭到伤害。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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