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里屯一个卖花的老爷爷儿子要做开颅手术。这对他一定是个挺沉重的负担,他的眼睛已经不太睁得开了,希望路过的可以买买花。这对大家来说不算什么,帮助别人,开心自己。去了一定买花儿,与人帮助,自留余香。”近日来,这条消息在微博、微信中被广泛转发。昨晚8点,老人和往常一样蹬着三轮车来到三里屯卖花,花很快被特意前来的好心人排队买空,更有不少人为老人儿子的病情出谋划策,献出爱心。(3月18《北京晨报》)
看到这样的新闻,总是很感动,也很疑惑。爱心是开在灵魂深处的花朵,把困苦和磨难都装饰的美轮美奂。这种华丽的感动,震撼人心,也发人深省。它可以点缀社会的和谐、人心的和善,却并不能、也不该“越位”担负起“病有所医”的重任。爱心越被推崇,作用越被放大,折射出的问题就越严重。“病有所医”不能总是消费民众的爱心。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这些基本的生活诉求,对65岁的老人来说,却都是可望不可及。十多年来,为治疗儿子的癫痫病,昂贵的费用时刻都在透支着他。每天蹬几小时的三轮进花、卖花,三口人租住不足8平米,他的努力苍老而孤单。幸亏“贵人相助”,他的情况被好心人发到网上,引发一场献爱心的“花潮”,但这绝非就是皆大欢喜的结局。
面对看病难、看病贵,每次都是媒体呼吁,爱心临危受命。但爱心举措不过是杯水车薪,惠及的也只是个别“幸运儿”,难以“普度众生”。“病有所医”本是一个国家的担当和职责,“主角”总是“犹抱琵琶半遮面”,作为配套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否该多一点存在感和主动性?如若这项惠泽民生的工程,并不能保障患者看病,那它自身肯定已病得不轻。
医疗保险制度是按照保险原则,为解决居民防病治病问题而筹集、分配和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制度。也就是说,它专门为民众看病而设,是守护生命的“双保险”。既然如此,在“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时,它为何裹足不前呢?这里既有制度自身的问题,也有具体操作时的人为因素。如何解决医疗保险切实保险“病有所医”,这是“爱心”无法掩盖的难题。
更耐人寻味的是,据报道,到2012年底,全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结余7644亿元。一边是没钱治病,65岁高龄还在为了治病不停奋斗;一边是医保基金“钱多到花不出去”,相关工作人员无事可做。需要救命的没有救命钱,有“救命钱”却不能用于救命,这种“吝啬”和不合理的作壁上观行为,无异是对“救命钱”及生命的浪费和不负责任。
“医保”不该只是冰冷的保险,还是一种保证和保障,既让患者“病有所依”,也让患者“病有所医”。“病有所医”不能总是靠“爱心”捐赠,该靠的是“医保”。医保制度不能只是羞答答地锦上添花,更应当雪中送炭,真正惠及百姓,为民众的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