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2月26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即可自由衔接转换,且无论如何转换,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2月27日《新京报》)
因为工作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社保无法有效衔接,的确令人纠结。到2020年前要建成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这的确是个好消息,对于流动人口而言,这是一大福音。不过客观分析,这仍然只能算走在路上的好消息。
到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这个时间点有些远,六年太久应只争朝夕。只要城乡保险衔接还没有正式实施,只要统一的城乡居民保险还没有形成,公众心中依然有一个坎。
其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过低。一直以来,相对于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普遍认为是老人的零花钱一样,待遇比较低。现在全国新农保和城居保总计积累个人账户只有不到2800亿元,每个人积累还不到800块钱,全国平均支付标准只有80多块钱。未来将实现“城乡并轨”,但对于养老保险的高低,却并没有过多的提及。
再者,“城乡衔接”必须简化程序。现实中办证难、审批难是一道残酷的风景,“城乡衔接”之间如果还是需要盖一大堆章,需要一批部门审批,无疑会消解制度善意。如今,具体的路线图还在制作中,对于衔接过程中的手续,期望化繁为简。
最后最重要的一点,养老金双轨制应尽快并轨。在养老金上,公众质疑最大的,无疑是公务员无需缴纳养老保险却可领取高额退休金,而职工需要缴纳高额养老保险,退休金却也不多。在此次“城乡养老衔接甚至并轨”中,其中明确提到,“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意味着,养老保险如今是分为三块的,一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二是职工,三是城乡居民。如今,第二项和第三项将并轨,那第一项与后面的何时并轨呢?这才是公众最为关注的问题,因为这更加关乎养老的公平。
包括养老保险制度在内的任何一项改革,本质上都是利益再分配。养老保险的衔接直至并轨,理应成为社保全面并轨的前哨战。如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如此,才能更好地呵护社会公平。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