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两口结婚证丢失 重新登记结婚是现代版“郑人买履”

2014年02月24日 07:05   来源:红网   郭双年

  走访中,调查小组经常会遇到一些“奇葩”的事情:比如一对七旬老人在办贷款时需要婚姻证明,但结婚证已经丢失多年,他们拿着户口本去民政局开证明,却被告知要回新疆办理。无奈之下,老人提出可以查询单位档案,或是由民政局网上发函到新疆查询,但都被拒绝。最后工作人员“好心”提了个建议,让老人重新登记结婚。(2月23日央视)

  结婚证丢失的事在生活中经常发生,即使常用的身份证也会发生丢失现象,更遑论年过七旬的老年夫妻。他们一生中不知要搬多少次家,期间有多少不可预知的变数。很难想像一对饱经沧桑的七旬老人能够把50年前的结婚证保存完好。

  固然,结婚证能够证明这对老人是否是夫妻,但除此之外并非自古华山一条路。拿这对年过七旬的老人来说,除了结婚证能够证明他们是夫妻之外,像户口本、档案材料、街道社区、单位同事和邻居、子女等,都可以证明他们是夫妻。只要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扑下身子,深入实地进行调查,证明七旬老人是夫妻关系并不是什么难事。

  然而,工作人员放着正常的路径不走,却剑走偏锋,要么让老人重新登记结婚,要么回新疆开证明。说穿了,这是一种懒政行为,是对工作的不负责任。

  因为按照相关规定,夫妻在办理户口本时,必须向公安机关出具结婚证。也就是说,只要有户口本存在,就能够说明他们是夫妻关系。而民政局工作人员对户口本视而不见,要求七旬老人出具结婚证,实属多此一举,是现代版的“郑人买履”。

  如果按照工作人员的“好心”建议,老人重新登记结婚,会带来许多现实问题,比如婚前财产的归属,夫妻债务,对老人来讲,还相当于四十多年非法同居等,这一系列问题不但令老人难堪,也会贻笑大方。此种作法,无异于外科医生给中箭的人看病,只剪掉外面的“箭柄”,而把箭簇留在体内一样,后患无穷。

  让七旬夫妻重新登记结婚,折射的是有关部门服务意识的淡薄,只有把群众利益看得高于一切的人,才会穷尽一切办法为群众服务。由此看来,要破解人在“证途”之困,必须首先从端正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入手。唯其如此,方为良方。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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