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网站发布,上月,商务部对部机关各单位2013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几名参与公款宴请的司处级干部被诫勉谈话,并被要求退还费用。(2月16日《京华时报》)
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驻商务部纪检组查处了几名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参与公款宴请的司处级干部,商务部党组书记、部长高虎城和分管部领导分别与这些干部进行诫勉谈话,要求相关同志退还参与公款宴请的费用,并深刻对照检查。
然而,耐人寻味的是,通报中没有提及当事干部的姓名,而是采用了模糊的表述方式,用“几名”和“相关同志”笼统代替了。如此表述,显得不正规、不严肃,难道是为了“留面子”吗?
按理说,通报和查处领导干部作风问题,本是光明正大之事。况且,此次是执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的尚方宝剑,乘群众路线教育之东风,通报被查处的作风问题也是有凭有据,言之凿凿,可谓拿得上台面,经得起检验,服得了民心。缘何到了公开官员姓名时,这般遮遮掩掩?是无心之过,还是有不为人知的隐情和难处?
笔者认为,“几名”正是此次通报的败笔。既然是通报典型问题,就要像记叙文一样,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几要素要都要说全。官员姓名,不是官员的隐私,说出名字,是行文所需,把名字“亮”出来,只会更加赢得群众对作风建设和群众路线教育的认可。
此外,在此次通报中,对于违规违纪的处理,只是轻轻放下,参与公款宴请的干部仅仅被诫勉谈话,被要求退还费用。这种“罚酒三杯”式的批评,起不到警示教育作用,也起不到处理一个、威慑一批的效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也没有完全实现。
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应当公开透明,不应为违纪者讳,不应遮遮掩掩“留面子”,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打击歪风、驱邪扶正的作用。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