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诊制”需要更多的细节

2014年01月28日 07:15   来源:羊城晚报   唐螂

  媒体报道,喧嚷已久的首诊制将于今年在广州落地,预计不久后在荔湾等区试点。卫生管理部门称,今年争取40%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开展与居民签约服务。近年来广州市医改面临两大难题:一是基层卫生机构水平不高,二是病人习惯到大医院看病,即使是感冒发烧等常见病患者都选择到大医院就医。据称,目前的状况,有卫生服务人员水平高低不均等的问题,也有社会的问题,还有用药的问题(如大医院用药限制少,没有像社区医院设定基本目录),等等。

  所谓的首诊制,实际上是分级医疗制度。总原则就是由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接收小病或初诊病人;病人往上一级医院转诊,须经社区医疗机构转诊。其目标是分流大医院的就医人流,减轻负担,使医疗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有报道说,欧美等国家和地区,普遍实行这样一种制度。深圳、上海、南京、沈阳和湖南等地,都在广州之前进行着试点。南京试点的结果表明:平均处方值和人均门诊费用都有所降低,但同比都没有超过10%的降幅。事实上,我们对首诊制度的了解,很大程度还是建立在“看上去很好”的了解上,而目前推进这种制度的手段主要还是行政式的。广州推进这个制度的手段,是在“提高报销比例”上,而深圳宝安则“推行劳务工合作医疗”。

  分析表明,首诊制度的撒手锏就在转诊手续上。但是,大医院面对不同的病人真的就能够因为转诊手续不全而拒绝病人就医吗?目前大医院里外地外省的病人不少,非医保的病人也很多,这些医院真能保障“转诊”病人在病床和医疗手段上的“绿色通道”?从目前来看,社区医院普遍存在着医疗资源不足和医药费用并不低等情况,湖南的部分试点采取名医社区巡诊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然而,人们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猜疑还是普遍存在的。比如说,在“双向转诊”的问题上,就没有一个可以有效衡量的标准,病人的转出和转回,由什么标准来决定?慢性病和急性病的界限在哪里?社区医疗机构的愈后护理水平又如何……总之,人命关天,大量操作细节规范和标准在没有形成制度化之前,首诊制的推进前景,还是有点让人担忧。

  有人吐槽说,按照深圳实施“推行劳务工合作医疗”的思路,不如在公务员中先推进首诊制,这说法不免愤世嫉俗,但是,医疗制度的任何改革,都须在“救济手段”上让人人平等,首诊制可能是一个好的制度,但如何实现这个制度的“好”和实现一个“好”的过渡,政府引导的成败,除了资源上的保证之外,推动的细节,更是成败的关键,光是靠“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可能过于乐观。

(责任编辑:武晓娟)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