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级官员政绩的考核的“一票否决”,在我国已出现了30多年。开始,中央提出的“一票否决”,只有计划生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项,后来被一些地方政府所滥用。信访、环保、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招商引资、减轻农民负担、党风廉政乃至干部德孝、校车安全管理等问题,都搞一票否决,让“一票否决”变了味。有消息说,中央组织部已着手对此进行调研。
应当说,“一票否决”是强化某种工作力度的一种手段,有其积枳作用,但是滥用了,会形成“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混乱局面,不仅会消失其正面作用。而且使下级官员平空增加压力,难于应对。为了保稳官帽,不至于被“一票否决”,有的官员就弄虚作假,以“你加压,我加水”的态度对之,有的官员则不顾法纪办事,以“你加压,我违法”的做法应之。“一票否决”的滥用,加剧了官场的虚夸不实与违法乱纪现象。整治“一票否决”,应属于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专项整治内容。
“一票否决”被滥用,与一些地方政府的管理能力不高有关。当上级政府的能力较低时,就会更多地借助于直接的、强制性的管理方式。然而,这种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式,并不符合科学、合理、效率的原则。因此,提高政府管理能力,创新政府管理模式,是破解“一票否决”异化现象的重要前提。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科学的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只有依法科学合理地划分上下级政府的责权利,确立地方政府各项工作的权重,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才能使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有效地进行绩效考核,才能使下级政府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内的行为有效地实现上级政府的目的,而不是过多地依靠“一票否决”的手段进行管理。
此外,还必须看到,“一票否决”所以被滥用,与一些官员错误的权力观有关。一些地方将“一票否决”当成一种单纯的控制手段,其目标在于要求下级贯彻他们作为上级的意志。而这样的上级意志,往往很随意,由主要官员的喜好决定,内部开个会,甚至官员一个批示、一次发言,就能把“一票否决”的事项给敲定下来。。一票否决权成了少数领导炫耀权威的资本和手段。因此,清理“一票否决”,绝不仅是对现有“一票否决”项目进行清理的问题,而是要改变“一票否决”的唯上思维。对各级官员政绩的评价标准,是人民满意不满意。如果讲“一票否决”的话,这“一票”的权利,是掌握在人民大众手中,而非上级领导手中。
(责任编辑:李焱)